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坚决落实中央督导组和市委要求,坚持一手抓打击处理,一手抓促进治理,主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法治环境建设相结合。
6月23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80件913人,提起公诉195件709人,其中包括涉黑组织4件125人。认真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案件10件26人,纠正漏捕漏诉97人,纠正漏诉罪行15起,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件。
上海市检察机关介绍,全市三级检察院均建立了专门办案组,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由专门办案组、检察官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提前介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全程负责。通过法律政策研究、汇编典型案例、工作情况通报等形式,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基层办案单位准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准确处理“软暴力”“套路贷”等犯罪行为,确保扫黑除恶打击精准有效。
同时,上海市检察机关还严格落实省级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的要求,针对挂牌督办案件成立督导组,到办案单位全面阅卷、交叉评查,针对案件证据研判、法律适用、监督工作进行核查,特别是在案卷中发现的“保护伞”和综合治理线索制发督查函,督促办案单位启动相应工作。
结合上海涉黑涉恶犯罪在“套路贷”“黑物业”等领域高发特点,全市检察机关向有关部门提出堵漏建制、强化管理、严格执法的检察建议30余份,促进源头治理。
上海市检察院还通过《庭审直击》节目,对部分涉黑涉恶案件庭审进行全程直播,并由资深检察官和专家学者解读庭审,解析犯罪分子惯用手段,帮助人民群众提高识别能力,同时介绍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每期直播收看人数30余万人次。
与此同时,市检察院将问题整改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的起点,及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压实责任。针对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双向移交机制仍需完善的问题,检察机关将通过在办案中深挖线索、拓宽网络举报途径等方式,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并严格保护举报人;发现司法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充当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犯罪线索的,积极履行自行侦查权;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协作,合力提升打击效率和效果;加强线索跟踪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针对办理高科技犯罪、金融领域犯罪的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检察机关将组建高科技犯罪核心办案团队,制定数据检察人才培训方案,依托上海检察智库,充分发挥高科技领域智库专家的辅助业务决策功能,进一步提高办理高科技犯罪的能力。对金融犯罪案件探索分类办案模式,进一步完善与金融监管部门的联通机制,采取跨部门、跨区域合作培训和实案、实战培训模式,增强办案能力培训的实效性。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对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推进部署和细化落实。
全市检察机关将严肃核查举报线索,特别是严查“保护伞”线索,一经查实,坚决严惩。进一步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建立健全专业化办案团队,针对“套路贷”、金融犯罪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分析,提高发现问题、及时打击的能力水平。加大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支持配合力度,及时通报案情,做到机制健全、相互协同、信息共享,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形成打击合力。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