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介绍,2019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审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2445件,对165人提出纠正意见,严防花钱减刑、以权赎人。
敬大力表示,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刑事强制措施和刑事执行检察。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102人依法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采纳997人,切实减少不必要羁押。加强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备案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4035件,确保强制措施依法合理适用。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对16个监狱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审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2445件,对165人提出纠正意见,严防花钱减刑、以权赎人。依法对九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进行全程法律监督,严把审查关,确保特赦依法规范。
依法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加强精准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共审结案件2989件,同比上升56.5%;提出抗诉6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2件,原审裁判改变率为70.7%。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现线索308件,提出监督意见32件,3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深入推进民事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公证债权文书、商事仲裁执行监督。
依法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共办结案件1112件,同比增长96.1%,提出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结合办案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31件,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部署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采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方式查清案件事实,通过法定监督手段,促进执法司法机关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坚持诉讼监督通报制度,连续九年向市高级法院通报类案监督情况,共同促进公正规范司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加琪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