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市场再推第四批“初违不罚清单” 新增10项不予处罚事项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5-09-01 11:03

近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正式发布第四批《初违不罚清单》,新增10项不予处罚事项,覆盖新闻出版、传统文化、广播电视、版权、旅游五大行业。清单明确了不予处罚的适用范围、情形及认定标准、违法行为名称等要素,且被纳入2025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清单,为首都文化市场注入法治温度与发展活力。

回溯“初违不罚”推进历程,2021年8月,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在全国文化执法系统率先出台《北京市文化市场初次违法后果轻微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截至2024年底,已公布三批清单共53项事项,累计办理不予处罚案件1353起,占同期行政处罚案件总量的21.6%,免除罚款超2300万元,惠及企业超千家。同时,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推动京津冀“初违不罚同事同标”,为三地文旅市场活力释放提供支撑,相关工作获评2024年度北京市营商环境改革最佳实践案例。

2025年,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总结前三批清单经验后,启动第四批清单研究出台工作,让更多文旅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此次10项事项按执法事由分三类:一是应办手续未办或应备案未备案类(3项),涉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二是应履行义务未履行类(3项),关联《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三是其他“小过”低风险违法类(5项),涵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清单制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3部法律法规及4件规范性文件,遵循依法行政、企业有感、风险可控原则,仅纳入文化市场易发多发的低风险违法行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汪浩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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