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添加非甾体抗炎药物食品对人体有毒副作用
中新经纬 2024-01-02 21:41

中新经纬1月2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非甾体抗炎药品及其系列衍生物或类似物违法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截图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通知》显示,近年来,宣称功能食品非法添加药品、药品衍生物或类似物的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期,总局组织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办“青岛尚医制药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出具了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现发布《食品中非法添加非甾体抗炎药物的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可作为案件查办中甄别有毒有害物质成分、实施定罪量刑的参考。

《食品中非法添加非甾体抗炎药物的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显示,2023年11月24日,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委托,组织专家对食品中非法添加非甾体抗炎药的有毒有害性进行评估、认定。

专家组听取了汇报,经研究,形成认定意见如下:

一、非甾体抗炎药具有解热、镇痛、消炎等作用,包括但不限于:

1. 以乙酰苯胺为母核的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非那西丁等;

2. 以水杨酸为母核的药物,如阿司匹林、贝诺酯、二氟尼柳等;

3. 以吡唑(二)酮为母核的药物,如保泰松、氨基比林、安替比林、安乃近、非普拉宗等;

4. 以苯并噻嗪为母核的药物,如吡罗昔康、美洛昔康等;

5. 以二芳基芳杂环为母核的药物,如塞来昔布、罗非昔布等;

6. 以芳基甲酸、芳基乙酸、芳基丙酸为母核的药物,如双氯芬酸、布洛芬、吲哚美辛、萘普生、甲氯芬酸等;

7. 其他,如尼美舒利、阿扎丙宗等。

二、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不得添加药物,而该类原料也从未获得批准作为食品添加剂或新食品原料,以及保健食品原料,因此,在食品中检出上述非甾体抗炎药,均属于非法添加。

以上药物及其系列衍生物或类似物具有相似/相同的作用,具有类似属性和危害性。因此,添加有上述物质的食品有对人体产生毒副作用的风险、影响人体健康,甚至可危害生命。

编辑/田野

相关阅读
半两财经 | 卖噱头 添加非法物质 这些网红减肥食品别轻信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5-04-03
破解食品安全技术鉴定难题 借“外脑”找出被改变的分子结构
检察日报 2024-09-18
扣押在案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销毁
法治日报 2024-07-03
公安部组织破获一起特大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制售有毒有害减肥食品案
法治日报 2023-12-16
网销有毒“减肥产品”获利近百万元 夫妻获刑10年至12年
中国新闻网 2023-12-12
鄂尔多斯破获一特大制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 含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等成分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6-15
食品中添加罂粟壳何以屡禁不绝 禁令之下仍有商家借罂粟壳“提鲜揽客”
法治日报 2023-02-27
轻症不建议服用小分子抗病毒药物 特殊人群服用感冒类药物需注意潜在副作用
解放日报 2022-12-26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