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两人索要工程款未果 持刀破坏对方大棚被判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6-02 15:56
刘某、郭某二人因工程款结算问题对被害人心生不满,决定给对方点儿“教训”。某日夜晚,二人持刀划破被害人种植花木的大棚,导致棚内种植的花木被冻死,损失共计30余万元。6月2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北京顺义法院一审判决刘某、郭某二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郭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公诉机关指控:某日22时许,被告人刘某、郭某因工程款结算问题对被害人心生不满,二人共谋后,郭某负责望风,刘某持刀将被害人种植花木的大棚顶部塑料膜划坏,致使棚内种植的鹤望兰、金桂等花木被冻死,经济损失达30余万元。刘某、郭某后被公安机关查获。二人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郭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因二人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故依法对二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顺义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法官表示,二人因工程款结算产生纠纷,本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多种方式合法维权,但法律意识淡薄的二人却选择毁坏他人财物,结果维权不成,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还要承担巨额赔偿。维护自身权利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切莫因一时冲动悔之不及。
通讯员 冯静雯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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