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满节气当天,奥迪发布的一则刘德华说小满的视频在刷屏的同时,又因被指抄袭而引发热议。5月22日,奥迪和广告公司、刘德华均作出了回应,道歉并下架了视频。那么侵权责任到底谁来担呢?
大公司文案也抄袭?
“花未全开月未圆,半山微醉尽余欢;何须多虑盈亏事,终归小满胜万全。” 5月21日,刘德华在一汽奥迪以小满为主题的《今日小满,人生小满就好》广告片中,将他对小满的感悟娓娓道来,有韵味的表达获得一众好评。
然而就在当晚拥有数百万粉丝的博主“北大满哥”发视频表示,这首诗是他在2018年写的,当中借用了曾国藩先生的一句名言,最早发表于2018年中秋节的朋友圈。
甚至整个文案与他在2021年5月21日的一条视频内容雷同。“北大满哥”表示,其相信德高望重的刘先生一定不会来他的短视频里,一个字一个字地扒他的文案,再去发商业广告,所以是谁扒的,谁就出来帮他做一个解释。
5月22日,“奥迪小满广告抄袭”冲上微博热搜榜首。有网友评论,“这么好的广告文案居然是抄的,广告公司胆也太大了。”
企业、明星接连道歉
随后一汽奥迪通过官方微博回应,已经注意到该短视频存在文案侵权的相关讨论,该事件中因监管不力、审核不严给刘德华先生、北大满哥及相关方造成的困扰,表示诚挚的歉意。
回应中还解释,该视频由创意代理公司M&C Saatchi提报并执行,已责成其尽快就所涉文案侵权情况进行处理,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在事实正式澄清之前,奥迪各官方渠道将全面下架该视频。
M&C Saatchi则做出回应称,公司奥迪服务团队系奥迪小满篇品牌视频开发团队,在视频内容开发过程中,因奥迪服务团队版权意识淡薄,在未与版权方沟通的情况下,直接使用了抖音博主北大满哥关于“小满”的视频中文案内容给刘德华先生、北大满哥、一汽奥迪品牌带来了巨大的不便和困扰深表歉意,并诚恳地向原作者道歉,同时承诺尽最大努力弥补对原作者的损失。
刘德华在官方后援会APP华仔天地发文称,“对原创我是百分百的尊重,今次事件,对于广告团队在创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对满哥造成的困扰,我个人深感遗憾。Audi和广告公司现正认真处理中。”
据了解,该视频在微信视频号的点赞、转发超过10万次,在奥迪官微播放超455万次。目前刘德华抖音账号也已删除这则广告片。
侵权责任谁来背锅?
不过,此事是否侵权也引起了一番讨论,有网友扒出,这段文案并非是北大满哥独特性原创,网友@尤琳早在2017年就发表过文案中的内容,她回复说:“是我写的,但是相信这是每个深入了解24节气的人都会有的发现,不算什么独创性思想”。
随着热心网友坚持不懈地挖掘,发现这位尤琳竟也不是原创者,该内容早在2016年的新浪博客中就出现过。然而众人考证的心一发不可收拾,“花未全开月未圆”这句,曾国藩在写给弟弟曾国荃的信里曾引用过,但这句其实是出自北宋蔡襄之手,网友不禁感叹难道陷入了罗生门?争议视频到底构不构成侵权,谁又是侵权者呢?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北大满哥独立完成了视频文案,并制作成短视频发表在先,其作品内容具有独创性,依法享有著作权。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一定要具有独创性,这里中的“独”并非指独一无二,而是指作品系作者独立创做完成,而非抄袭他人作品。假设两件作品先后由不同的作者独立完成,即使他们恰好的内容大体相同或者实质性高度相似,均可各自产生著作权。比如摄影作品,两名摄影师可能先后对同一景点(比如天安门广场升旗)进行拍摄,即使两位作者的拍摄角度、取景等内容基本一致,但是只要有证据证明,后拍摄者并未看到过在先拍摄者的作品,而系己独立拍摄完成的作品,后者同样可以对其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受著作权人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蓝天彬则告诉北京青年报,奥迪广告存在剽窃行为,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北大满哥可以起诉创意代理公司和奥迪公司、刘德华,要求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这其中,创意代理公司剽窃文案,侵犯他人著作权,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奥迪公司审核不严,也要承担一定的民事侵权责任。
当然,奥迪公司如果赔偿损失后,可以向创意代理公司追偿。刘德华是艺人,侵犯了北大满哥文案的表演权,北大满哥可以要求停止侵害。
不过,刘德华本人很有可能对剽窃行为事先不知情,侵权责任较小,即使承担了也可以向奥迪公司或创意代理公司追偿。
所以,明星代言要慎重,要全面审查各个环节,尽力做到每个环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尤其是随着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明星对于知识产权保护要更加重视。广告经营者也要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真正做到尊重知识产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朱健勇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