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消防新规,赋权物业制止电动车违规充电、进电梯
澎湃新闻
2022-01-11 13:20
赋权物业管理公司等统一管理人,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进电梯、住宅户内等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者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江苏省政府官网日前公布《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3月起施行。
《规定》指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要与统一管理人约定消防安全责任;业主作为住宅物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工作义务。据省消防救援总队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统一管理人针对业主具有分散性、难以具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而设立,由具体的机构、个人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消防服务机构,也可委托其他具备消防管理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多数情况下由业主委托或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为统一管理人。
《规定》明确,业主、物业使用人应避免电动车进入电梯和住宅户内。统一管理人应加强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的管理,对违规停放或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的,应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依法采取合理措施予以制止。同时,新建、改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推动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鼓励已建成的小区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场地和充电设施。
据统计,2016年至2020年,江苏住宅类火灾数占火灾总起数的46.7%,死亡人数占火灾死亡人总数的78.1%。2020年8月,南京鼓楼区金陵村小区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据报道,事发时间为凌晨,火势从4楼延烧至3楼,造成3人死亡。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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