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晚清州县官的私人“班子”
鸣沙 2021-11-03 09:00

《晚清官场镜像》为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邱捷对晚清仕粤的州县官杜凤治的日记进行研读、爬梳之作。杜凤治系浙江山阴人士,仕粤14年,历任广宁、四会、南海、罗定等地州县官。在应付倥偬公务之余,杜凤治记下了几百万字的日记。由于记录连续、详细,杜日记成为研究晚清基层政治运作及地方民情世风的珍贵史料,从中可折射晚清地方官场,乃至粤东社会的人间万象:

从取得功名到走马上任,一个州县官要候缺多久;

上任路上一路打点、备礼物、塞门包,要花几多银子,怎么筹到这笔钱(有钱庄专门打上任官员的主意,向他们放贷);

从封疆大吏到州县官再到穷官、老官、官场磕头虫的生存、为政之道;

在“刑侦”技术极为落后的情况下,地方官怎么审命案;

命案中的苦主、嫌犯和官府之间的利益博弈;

婚嫁案折射的民间伦理,田土案中的地权结构;

在民风彪悍,不知纳皇粮为天经地义之事的地方,地方官怎么收皇粮;

官场上那些不便明说的开销如何均摊,官场内部的抚恤、补偿机制;

一个州县官及其身边庞大的佐杂群体有怎样真实的关系;

地方官怎样协同地方士绅士完成有限的“城市公共服务”;

处于“洋务”前沿,广东地方官对于世界大势的了解,对于社会风潮的判断;

粤东的岁时年节、民风礼俗、匪患匪情……

由于日记的私密史料性质,内中呈现的晚清“基层治理”比典籍制度的记载更丰富。比如,清代州县官与“私人附属群体”——如佐杂、官亲、“家人”等如何配合,不同角色在权力网络中的地位,名分与实权的差距等等“实情”,本书都有充分呈现。

清朝每州县编制内管治地方的文官,最多十人左右,少的只有三四人,其辖区面积却常有一两千平方千米,人口十几万、数十万甚至百万。人数有限的文官不可能治理如此广大的地域和人群,因此,除朝廷正式任命的僚属官外,州县官尚有一个庞大的“私人附属群体”协助其办理公务,有学者形象地称其为“两套班子”——一套是典制规定的,官府的,如佐杂,书吏、衙役(包括额外吏役)等;另一套是典制没有的、州县官庞大的“私人附属群体”,包括幕客、官亲、“家人”等。杜日记中有大量关于“私人附属群体”的记录,这些人构成了晚清基层真实的政治生态……

幕客

幕客是官员私人聘请的顾问或助手,就施行州县政务而言,幕客是真正的“专业人士”。州县官处理考试、征收、缉捕、听讼等政务,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而且,州县官无论正途、异途出身,任职前多数没有系统研究过清朝的法律、则例,对官场的惯例、潜规则等更不可能全面、深入了解。而幕客则是通过师承相授、经过长期学习的专业群体,他们可以为州县官出谋献策。幕客的优劣对州县官的宦途顺逆与收支盈亏有很大影响。幕客之间通过同乡、亲戚、师承等关系形成圈子,互相推荐,有事上下级衙门、平行衙门之间更易沟通。

杜凤治每次赴任前都要做各项准备,聘请幕客是其中最重要的事,尤其是聘请钱谷、刑名两个“大席”,此外还得聘请书启、阅文、收粮、教读等若干个“小席”。“大席”幕客的脩金比杜凤治法定的俸禄加养廉还要高。杜凤治初任广宁时,聘请“大席”幕客顾学传(小樵)兼办钱粮、刑名,每年脩金千两,伙食银每月十两。杜凤治再任广宁时,请但鸿恩(叔衡)兼办刑钱,脩金八百四十两,另外加伙食等费。

从制度、伦理、习惯看,幕客并非州县官的下属或雇佣人员,其身份与州县官平等,报酬也称为“束脩”。在杜凤治日记中,幕客通常被称为“朋友”或“师爷”,杜凤治拜客、馈送的对象,除主官外,往往也包括对方的幕客。其他官员,包括上司,对杜凤治的幕客都以礼相待。

杜凤治署理南海知县时,客案席姚诗南(振伯),将军所荐,每年脩千二百金;刑席戴尧恩(云墀),臬台荐,脩千二百金;刑席李政卿,粮道荐,脩千二百元;刑席但鸿恩,原广宁幕客,脩千二百元;刑席吴存履(爱亭),肇庆府幕客吴桢荐,脩六百元;钱谷孟星航,杜自请,脩千元;钱谷陈文江,藩台荐,脩千元。仅七位“大席”的脩金就共六千两银,还要加上伙食等费。此外,州县衙门的幕客同样也收受佐杂、书吏、衙役、绅士的节礼,同时在征收、诉讼、保释等事项中还有牟利的机会。较之州县官财务“大进大出”、容易陷入亏累,幕客的收支状况要稳定得多。

官亲

在州县衙门参与政务的另一批重要人物是官员自己的亲属,杜凤治的两个儿子杜子榕、杜子杕大部分时间在衙门办事,他的两个堂兄杜凤筠(四哥)、杜凤诰(八哥)也都作为官亲入署办事。四哥只能教读、看风水,在县考时也帮助阅文,八哥则总管账房。最初,具体账目由外甥莫雨香管,后来转给内弟娄又庵。尽管有官员主张账房“宜请老成精细之人司之”,“一用子弟至亲,百弊丛生”,但魏光奇教授所说,清代州县财政实际上已形成公私不分的“家产制”,“各州县均存在大量法外收支,贪污、中饱、陋规、摊派被合法化、制度化”。因此,对州县官而言,账房主管“老成精细”与否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亲近可信,于是,官亲管理州县账房就成为常态了。

杜凤治长子杜子榕来粤后长期在衙门管账,毕竟亲生儿子最可信。杜子榕死得比父亲早,杜凤治在日记中评价他:“四会、二次广宁、初任南海三年,均伊独掌账房利权,身上早捐同知,性善贸易,一切经理颇有条理。”杜凤治还常常把自己与兄弟、子侄讨论公务、收支、人事安排以及州县考试时兄长、儿子参与阅卷的事记入日记。此外,官亲还经常性参与催征等公务。

“家人”

所谓家人,就身份言是官员的仆役,有的著作称之为“长随”。无论在当时还是日后的论著,州县官的“家人”基本是以负面形象出现的。如既当过幕客又当过州县官的汪辉祖就认为,幕客、书吏、长随都会把州县官架空,但官离不开这三种人,幕客中还会有端人,书吏中也有守法者,“长随则罔知义理,惟利是图,倚为腹心,鲜不偾事”。

从日记看,杜凤治虽说不上把“家人”倚为心腹,但在他任职之州县,“家人”都协助他监督、沟通书吏、衙役,联络绅耆、地保,参与征粮、守卫、缉捕、用印、文牍、门政、出行安排等大量公务,向上司馈送贿赂、官场应酬的安排等也多由“家人”去做,他对“家人”的信任和依靠超过书吏与衙役。

“家人”社会地位很低,其后代不可参加科举考试、出任职官。但“家人”可以利用官员的权力牟利,且没有赔累等担忧,在当时没有太多职业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官员的“家人”是很多人趋之若鹜的职业。日记中有大量别人向杜凤治推荐“家人”的记载,推荐者有老师、上司、同僚、同乡、亲友,以及上司衙门的僚属、幕客。

清朝曾三令五申限制州县官“家人”的人数,杜凤治赴任前到按察使郭祥瑞处禀辞,郭嘱咐赴任不可多带“家人”,但“臬署门房已送七八条,刚自内出门,门房又拦送一条”。出发赴广宁前,杜凤治决定收者20人,暂收令其自去者14人,不收者70余人。路过肇庆时,顶头上司肇庆知府徐嵩生一见面又推荐两名“家人”。首任南海时,打算共用“家人”百余,广宁旧人有50余人,但所收到的“家人荐条总可在四百以外”,人数太多,只好拈阄定取舍。继杜任南海知县的张琮到任前收到的“家人”荐单竟共有500余名。

在一般人心目中,州县官的“家人”是文化不高、地位低下的仆役,但日记反映的情况不尽如此。杜凤治的“家人”严澄,是榜眼许其光所推荐,许、严早年是同学,许为翰林、严为“家人”,两人地位悬殊,但维持着交情,“至今相交如兄弟”。同治九年乡试,杜凤治带严澄入闱,闱内各官按惯例互赠诗歌、书法。外帘提调道台方濬师写不过来,委托杜凤治写一部分,“尚余五六方,叫严澄来书之,孙寿卿折扇面托定要写王字,亦令严澄书之”。可见这位“家人”严澄具备一般士人的素养。日记又提到严澄“挈其第四妾月升回省”,“家人”能娶多个妾,可见其富有。

在晚清,“家人”子孙不能参加科考、不能当官的规定实际上已被打破(但考中后被揭发出身于“家人”之家,仍会被革除),广东社会对有财有势的“家人”也一改以往歧视的态度,承认他们的地位。

官员所写的官箴书往往会提醒只能让“家人”做一些事务性的事,不可使之干政,然而这是不切实际的。杜凤治的亲信“家人”不仅参与公务,甚至会参与机密。同治六年冬,肇罗道王澍前往广宁处理绅士闹考事,杜凤治当时面临大麻烦,省中大宪对杜凤治的态度尚不可测,杜的“家人”李荣建议,由他先去见道台,把情况报告后杜再去谒见。见面后,王澍同李荣的对话相当深入、坦率,不仅明确表示自己的倾向,还通过李荣给杜凤治支招,他完全没有顾及两人地位的悬殊,把李荣视为杜凤治的亲信与代表。

清朝本规定禁止官员向省、府两级衙门所在地派驻“家人”。但杜凤治在广宁、四会、罗定任上,都向省城、府城派出坐省、坐府“家人”,以办理向省城、府城各衙署送礼、接待等事务,而另一个重要的任务是打探、通报信息。坐省、坐府“家人”通常把信寄给门上,除身份、体制的因素以外,也有万一内容泄露不至直接牵连本官的考虑。坐省、坐府“家人”的信函,不可能进入档案、公牍,今日存世的应该很少,州县官也不会写入自己的著作,杜凤治日记则记录了不少坐省、坐府“家人”来信的内容。

书吏

无论是当时官员、幕客,还是日后的学者,写到清代书吏时基本上也是负面评价。但州县衙门没有书吏无法运作,州县官、幕客、官亲都是外地人,而书吏则是本地人。一个能干的州县官,既要保证书吏为自己所用,同时也要防范他们牟利虐民过了头给自己添麻烦,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书吏、衙役乖乖地按规则向州县官奉献部分法外收入。

清朝州县衙门“编制”内的书吏数量不多。如广宁县额定7房书吏共23名,但各州县书吏的实际人数,是“编制”内人数的数十倍甚至上百倍。据明末清初的侯方域估计,其时一个县的书吏已超过千人;而清中叶的洪亮吉则估计大县上千人,中县七八百人,小县一二百人;与杜凤治同时代的游百川的估计是大县两三千人,小县三四百人。

当书吏同当州县官一样,都要善于经营,否则会亏累,即使是一般人认为收益丰厚的户房、仓房典吏也是如此。有钱有权势的绅士会通过各种手段收买、扶持书吏充任,以保障和扩大自身和宗族的利益。充吏也如生意,书吏收入采取按股份的方式分配。充任时学官、佐杂、门上等都会参与说项,其中也必然有利益输送。充任书吏要向主官输送“两诗佛头”(600元)、“五五佛头数”(550元)、“孟津一会”(800元)、一竹(1000两)不等的“公礼”。书吏充任的“公礼”是州县官收入的重要来源。“公礼”的多少虽有一定惯例和幅度,但具体数额则有待州县官与书吏的讨价还价。但求充书吏者不会直接同州县官谈,都是通过佐杂、学官等州县官的下属,或与州县官的师爷、官亲、“家人”谈。日记用隐语记载“公礼”数额,可见杜凤治自己也明白这类“常例”收入不是光彩的,但作为州县官他收得理直气壮。

衙役

清朝州县衙门“编制”内的衙役数量有限。按工种分,计有衙役、勇目、勇丁、门子、皂、马快、伞扇夫、库子、斗级、禁卒、仵作等,各役每岁工食银6两,连本人糊口也不够,遑论养家了。这些纸面上的规定并无意义。

一个州县实际上的衙役远超法定数额。瞿同祖列举了几个数字:湖南一般有数百人,浙江、山东为1500—1600人,巴县知县刘衡说他的县衙曾有7000人,绝大部分在他上任后辞去。据近年学者对四川南部县档案的研究,道光年间南部县额定的“正役”只有33人,但“帮役”人数是“正役”的10倍多,而且这还是两次大幅裁减以后的人数,数字最高时接近千人。南海县非南部县可比,因此,尽管杜凤治没有记录南海县衙役的实际人数(恐怕他自己也不清楚),但人数数千当极有可能。

杜凤治日记在提及总役、头役时经常也提到帮役。同治九年,杜凤治作为委员在潮阳、揭阳催征钱粮,因为揭阳的总役经常要处置本身的公务,未能全力催征,杜凤治没有衙役可用,于是报告督征的道台沈映钤:“言其总役,各厂皆有应催之村,固难分身,令多用几个伙伴,其各村总役可告之下乡往催。”这说明正役在官员允许或默许下可以随时扩招“伙伴”,但这些“伙伴”没有“编制”,没有合法地位,连微薄的“工食”也得不到,他们的酬劳全部要靠法外的方式取得。充当帮役者很可能是贫民、流氓、地痞之类。但充当官差毕竟有牟利的机会,其时在城镇找一份职业谋生颇不容易,所以愿意充当帮役的人还是不少。

很多衙役的名字只是一个符号,顶其名者未必是真身。衙役的职名可以作欠款的抵押。从日记看不出县衙对衙役的能力有何种考核或培训,州县衙门对衙役的管理也很松懈。衙役却经常勒索良民作为收入来源。罗定州学正黄怡(荣伯)同杜凤治谈及本州衙役“希冀有命案呈报,伊可于中得利”,“若辈只怕无事耳,既为命案,其亲戚本家有钱者皆怕连累,即尸亲、凶犯两造精穷,而彼旁敲侧击,不患不中饱也”。杜大笑说:“此情久知。”

衙役不仅“工食”很少,而且办理公事的大部分经费得自筹,还要向州县官及其幕客、“家人”奉献(如充费、州县官节寿礼等),除了借公事敲诈勒索外,庇赌收规是衙役经常性收入的重要来源。从州县官到督抚都知道并默许。

有些衙役的富有程度甚至令杜凤治感到惊讶。同治十年,承包闱姓的广信堂三年期满,继续承包。作为例行手续,司道、善后局委员、营将、两首县知县等一干文武官员在善后局接见承包闱姓为首者,确定捐饷数额(此前先已议定)。广信堂“系南海头役刘标为首共五家”组成,承饷额为40万元。晚清广东承包赌饷者,要先向官府交按饷(押金)、预饷(先缴一定比例的饷项),饷额40万元的按饷、预饷数目不会少,非财力雄厚者缴不出。刘标能做广信堂的为首者,肯定是财力雄厚之人。

来源:鸣沙

编辑/韩世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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