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原理事会副主任霍永晟被公诉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8-11 16:22

最高检8月11日消息,日前,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常委、理事会副主任霍永晟(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霍永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担任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常委、理事会副主任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校对/李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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