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俗地》:把自己当读者,写一部平平无奇的好小说
北京晚报 2021-06-11 20:12

说来可笑,写《流俗地》实在是因为“欲求不满”。

我说的欲求,是指阅读长篇小说这回事。始自少年时,我一直喜欢读长篇,但过去十年八年,我甚少读中文创作的长篇小说了。作为严肃文学的读者,这些年的中文长篇小说让我读得意兴阑珊,每翻开一本“巨著”,多以失望收场。

因为难以满足,便想要自己动笔写,好满足那作为读者的自己,另一方面,多少也表达我对中文世界文学现状的不满——怎么在长篇小说大量生产的时代,好作品却反而难求了?那些在评论界掀起大声浪的作品,捧在手里一读,多有种上当的感觉。当然,我实在也不是年轻时的那个普通读者了,毕竟我自己写小说多年,我的阅读已不可能撇掉一个写作“同行”的眼光,便觉出那些作品的缺点,多出自作者的马虎草率,因而对这些作品生起的不满,往往也掺杂了恼恨、鄙夷和愤懑。

一气之下,一个实在没有什么条件去经营长篇书写的写作人,如我,也愤而写起长篇小说来了。

马华文学(指马来西亚华人文学,编者注)有史以来,即便将境外写作人的作品计算在内,生产过的长篇小说寥寥可数。这是条件匮乏使然;我们缺故事、缺发表园地、缺出版的机会,甚至也严重缺乏读者。这些年来,马华的长篇小说几乎都由留台作者,如李永平和张贵兴一手包办。至于马来西亚境内,在一个华文被挤到主流以外的国度,华文文学先天不足,后天也缺乏支援,多少年来马华文学顽强不死,代代相传,已属奇迹。说到书写长篇巨著,注定付出与收获难成正比,绝少人有这创作条件。

至于我自己,十年前以《告别的年代》探索过长篇小说的技巧了。有过一次经验,多少有了点自信,而这回在动笔前我已立定志向——无论如何,这小说必须能带给读者阅读的愉悦。说来这志愿实在很初级,没显出一点该有的野心来,但是对我而言,今天的中文文学世界,能做到这点的长篇小说实在不多见。

我说要写一个好看的长篇小说,人们大概以为我是要写个什么奇情诡异、迂回曲折的故事。但小说家知道“说好一个故事”不同于“说一个好故事”。我就写一群平凡不过的人和他们最平凡也最庸俗的人生。这样的内容不会有多少意料之外的转折与惊喜,肯定不具备“好故事”的特质和要素,但一个好的小说家,自当有能力调动技巧与文采,将“平平无奇”的故事说得引人入胜,让人读后回味再三。

《流俗地》不再是练习之作了。我这么难得写长篇,对于它,我可是一层层思考过的。如果我要写,就必须写只有我能写,并且我若不写,以后也不会有别人写的作品。

《流俗地》便是这样的一部小说。里头装载的是我在马来西亚的岁月,里面的许多人物——即便是虚构的,也都是我与大多数马来西亚人都认识的人。我在写它的过程中,常常会无端想起年少时读的古典小说,便记起来自己以前曾如此幻想,以后要写一部有很多人和很多种声音的小说。

这部小说在很大的程度上,用的是写实手法,有人因而说我回归现实主义。这“回归”于我有点奇怪,因为我的写作道路本不是从现实主义出发的。之所以如此写,不过是因为我觉得就这小说而言,非如此写不可。写的时候倒没意识到写不写实这回事。至少,我自己知道这小说的语言用的是一种自创的调子和语态,并不真的那么“写实”,然而用不写实之笔写出令人信服的真实世态,那得用上不知多少心计,不过是一般读者不容易察觉而已,而我也压根儿不想让读者被这种心计干扰。所谓写实主义,我认为,比起现代主义作品,它的技巧往往是内敛不外露的,越是让人浑然不觉则越佳。因为它若露出斧凿痕迹,便会特别碍眼、特别“不自然”。从这意义上来说,《流俗地》如果让人觉得朴实而不炫技,那其实就是它炫技成功了。

书写《流俗地》是一个新奇的经验,我在过程中更多意识到的并不是自己的作家身分,反而是我作为一个读者。作为读者的我,不断地与作为作者的我争执,她甚至多次对这位作家抗议和嘲讽,又几乎总是成功说服我,让我的阅读品位和要求领着我去写——别忘了我写这长篇,本来就出于阅读上的欲求不满。于是,《流俗地》成了“作者的我”与“读者的我”两者合作的创作成果。而事实上,小说写了约莫一半,这个尖刻的“读者”,就变得不那么令人畏惧了。我知道她是诚实的,她令我直面自己的局限,也迫使我承认并直视自己的虚荣。我要把这小说写好,一定绕不过她。

作为马华作家,多年来在华文世界的边缘写作,虽说早已习惯了孤独寂寞,但我仍然庆幸,幸好每一个写作的人,都至少有这样一个忠诚的读者。

回来再说一说长篇小说的阅读吧。阅读何其重要啊,我总是对人说:一个人的写作能力不会超出他的阅读能力。但我们这时代,小说家们读了那么多经典名著,到底写了些什么出来呢?这些年我读的长篇小说,尤其是中文著作,无论是形式或是内容,已经很难得看到让我自己打从心里佩服的作品了。毫无疑问,中国大陆是生产长篇小说的大本营,每年产量惊人,而发表长篇的园地还一直在增加,实在叫作者如我看了心理不平衡。可是作为读者,我多数时候都嫌这些长篇巨著过于洋洋洒洒,动辄数十万字,上百万字也是有的,光体积便令人望而生畏。可那能糊弄谁呢?我们写作的人怎么会相信作品的字数等同它的分量?

也许是过去习惯了写短小的东西,被训练得对文字锱铢必较,就算读的是长篇小说,我也忍受不了那掺进去的沙砾和汤汤水水。这些年我读的许多长篇都有这问题,充斥了毫无意义的东拉西扯,或是作者自以为是的小聪明。至于小说的结构也常常流于轻浮,十有八九头重脚轻,结尾草率得令人错愕。奇的是,这些明摆着的粗糙和无力,评论者们要么看不见,要么视若无睹,文坛上难得听见一字半句的批判之声。我常常在读了小说后,上网去对照书评,都有点怀疑那说的不是同一本书。

中国台湾这几年也出了不少长篇小说。那里的小说家走的是另一条路线,语言华美,重描写而拙于叙述;文字的境界较高,但故事性相对薄弱,有不少作品流于资料的拼凑,翻开来很容易会陷入审美疲劳。多数时候,我都特别不满意这些小说里的人物书写,他/她们多流于工具性,你总是很难在这些小说里遇上一个有血有肉在情在理的人。就长篇小说而言,无论主题有多宏大,背后又做了多少考究,作者的文采又有多好,可人物如果不立体可感,它总是打动不了人的。

至于马华,我们自小学习多种语言,有能力阅读不同语言书写的作品,也常接触不同种族与文化,我一直相信自己在写长篇小说时,会比大陆和台湾的作者有更多的资源和更大的灵活性,更有可能写出“无疆界”的,让整个中文世界都能欣赏的作品。我明知这种“相信”很虚妄,但它是必要的,否则像我这样一个边陲作者,在华文文学世界犹如一株长在断崖边上的野草花;风急天高,岌岌可危,若不抱着这种信念,何以坚持?

我不是特别有天赋的写作人,也不具什么才学,一直以来战战兢兢,以“素人”自惭。尽管先天不足,后天也算不上努力,但能一直写下来,凭的是一种“态度”。因为书写难,发表和出版也殊不容易,尤其是渐渐上了年纪,创作力不如前,因而每一个作品(特别是此生写不了几部的长篇小说)都写得郑而重之,多少把它当作遗作来对待。不是说有这种心态就能写出伟大的小说来,或是小说就会因此写得多完美,但因为知道自己每字每句都不曾苟且,也不为纷乱的世态百相所动,最终随心所欲,把自己心中的小说不偏不倚地写出来。就这一点,在如今这个时代,就能让我傲岸地以小说家自居,面对许多名家或高手,也可以面无惭色地交出我这“平平无奇”的作品,并且敢说:它是一部好小说。

作者介绍:黎紫书,1971年生于马来西亚。自1995年以来,多次获得花踪文学奖、联合报文学奖、时报文学奖等奖项,也曾获大马优秀青年作家奖、云里风年度优秀作家奖、南洋华文文学奖等。长篇小说《告别的年代》获第四届红楼梦长篇小说奖评审团奖。已出版长篇小说、短篇小说集、微型小说集以及散文集等著作十余部。

原标题:写一部平平无奇的好小说

文/黎紫书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贺梦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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