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政府原副市长孙芬被公诉 被指“伙同家人、老乡大肆收钱敛财”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2-22 20:57
据最高检12月22日消息,日前,海南省海口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孙芬(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三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孙芬利用担任海口市审计局局长、海口市琼山区委书记、海口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承揽审计业务、工程项目、干部任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10月,孙芬被双开。
纪委通报称,孙芬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亲友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芬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贪欲膨胀,公器私用,伙同家人、老乡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孙芬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赵红信
校对/董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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