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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刘辉、曹磊6月19日报道: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局长王桢在今天的2020上海民生访谈节目中介绍,根据疫情防控和经济工作的统一部署,上海今年6月份分批启动沪籍第8批次和非沪籍第二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申请受理工作。
上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本市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王桢表示,上海户籍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自2010年开始启动试点,期间连续5次放宽户籍居民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已开展了7个批次申请供应工作。
据悉,截至2020年5月底,上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已累计完成签约11.5万套,今年预计新增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签约1.7万套以上,预计到“十三五”末,可累计完成签约近13万套。受益家庭规模稳步扩大。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市民问卷调查显示,82.7%的受访沪籍市民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制度设计和工作实施表示满意。
附:上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
上海户籍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为: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可在前述标准基础上上浮20%;
(4)在提出申请前五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2018年9月底,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持证年限较长、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在上海长期稳定就业的非沪籍住房困难家庭纳入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范围。具体准入标准为: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
(2)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在本市无住房;已婚;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3)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
编辑/张郁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