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高考、端午假期将至,叠加“6·18”促销季,之后将迎来暑期旅游消费旺季,为维护首都良好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5月26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就规范近期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发布提示。
各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遵守商业道德,依法合理制定价格,开展公平竞争。
倡导“明码实价”和“正向抹零”;不得采取“反向抹零”等方式“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即不得在未明示并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四舍五入”“不舍全入”等方式将零头违规进位多收价款(例如2.29元结算为2.3元)。
文具及粽子、香包、艾草花束等端午相关商品经营者,节日特色商品和旅游纪念品、旅游特色商品等相关商品零售经营者,明码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避免出现选择性标价、标示不清、货签不对位等情况。
考点周边住宿、餐饮、停车等经营者,端午和暑假期间景区、住宿、餐饮、文娱演出、交通、停车、充电设施经营等旅游市场相关经营者,要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粮油肉蛋菜果奶等民生商品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保供稳价要求。
通过实体店、电商平台、线上旅游平台、APP、直播营销等各种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均要重点防止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虚假折价减价或价格比较、先提价后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不得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擅自提高价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字号等相同或近似的商业标识,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排名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全力保障首都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刘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