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5月14日消息,2026年常规统计督察已经启动。
此次督察共组建12个督察组,于5月中旬分别进驻广东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民委、中国证监会等。
其中,第6和第7统计督察组已在5月14日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对接沟通,率队的督察组组长是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盛勇。
开展统计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国家统计局的重大政治任务。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规定》明确,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统计督察,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等情况。
上述《规定》公布之后,国家统计局先后对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2个国务院部门开展首轮常规统计督察,实现了对省级地区党委和政府常规统计督察“全覆盖”。
之后,国家统计局多次组织督察。
2022年7月,启动首次统计督察“回头看”,对5个省(市)和2个国务院部门开展统计督察“回头看”。
2023年7月,启动首次专项统计督察,对河北、黑龙江、河南、湖南、贵州、陕西等6省开展专项统计督察。
2023年11月,启动新一轮常规统计督察,对内蒙古、安徽、湖北、广西、四川、云南等6省(区)和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开展常规统计督察。
2024年11月,启动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督察组进驻山西、辽宁、江苏、浙江、海南、重庆、宁夏和科学技术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10月,启动2025年常规统计督察,督察组进驻天津市、吉林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甘肃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
在多次统计督察之后,一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得到严肃查处,影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纠治。
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个别地方基层党政干部仍未摆脱“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畸形政绩观,盲目攀比增长速度,热衷于在统计数据上“做文章”,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
就在本次督察启动前不久,4月8日至13日,国家统计局按程序向6个省(市)、6个国务院部门反馈了2025年常规统计督察意见。
督察组发现的问题包括“部分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以数据造假谋取虚假政绩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实地调查地区企业(项目)统计数据失实”“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存在风险隐患”“部分地方执行国家统计政令不严格”等。
值得一提的是,统计造假,绝不是简单的“数字游戏”,能直接影响到宏观政策的科学性,干扰甚至误导宏观决策,更侵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老百姓常说的“数据注水”,背后往往是真实民生的被掩盖、被扭曲。
遏制统计造假,需要强化制度保障之基。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对统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予以强化,补齐法律制度短板弱项。
同时,就是要持续发挥督察利剑之效。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统计督察工作的是国家统计局。5月11日,2026年常规统计督察动员部署会在京召开。
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康义作动员部署。他提到,对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对统计工作组织领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情况进行有力监督。
据介绍,2026年常规统计督察聚焦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实、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数据真实性等重点方面,对被督察地区和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樊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