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证监会获悉,证监会自4月起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直指董秘长期缺位、独立董事“不独不懂”、大股东资金占用等八大核心顽疾,并明确强调“行政、刑事、民事立体追责”的闭环逻辑。业内专家指出,本次专项行动的关键转变在于:从“自查自纠”走向“内外协同”,从“全面体检”升级为“靶向治疗”。这意味着,监管层不仅要求公司自己“洗澡”,更会引入外部力量——包括投服中心公开提名独董、审计委员会独立核查、其他股东民事追偿——来倒逼治理改善。
行动聚焦八个方面。一是提高董事会秘书履职能力。制定发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督促董秘长期缺位的公司及时选聘,能力不合要求的依法更换。二是支持第三方提名独立董事。支持投服中心通过公开征集和联合行权的方式公开提名,鼓励公募基金管理人参与。三是支持审计委员会专项核查。聚焦年报和内控审计非标事项、财务疑点等问题,支持审计委员会向监管报告。四是督促造假公司追回超额发放的高管绩效薪酬。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对财务造假且薪酬与业绩挂钩的上市公司,督促追回虚假业绩对应超发的高管薪酬。五是督促大股东归还占用资金。在严肃惩处的同时支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他重要股东进行民事追偿,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六是支持投服中心持股行权。提升行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对行政监管的有机补充。七是引导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加强业务与财务系统的融合。鼓励企业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管理流程,提高业务数据与会计数据的一致性,增强内控有效性。八是组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培训。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将组织推动一批典型案例,持续深化公司治理监管约束,营造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良好环境。对于投资者而言,这无疑是长期利好。更透明的治理、更少的暗箱操作、更有力的权益保护,将逐步改善A股市场的投资环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胡克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