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金支持鼓励平台企业、电商服务企业发挥赋能带动作用,助力企业拓展网络销售渠道、加速数字化转型。3月30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申报2026年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单个平台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支持,电商服务企业及数字化转型项目亦有相应奖励。
通知指出,本次政策支持范围覆盖三类在京合法经营的单位:为消费者提供商品、餐饮第三方交易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商品或餐饮自营销售业务的企业;以及提供直播电商或代运营等服务的电商服务企业。
为鼓励平台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政策明确,对为消费者提供商品、餐饮第三方交易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企业,2026年每培育1家实际成交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增速超过50%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支持。单个平台企业年度累计支持上限为500万元。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对于电商服务企业,政策同样给予明确支持。2026年,凡带动10家(含)以上企业累计实际成交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电商服务企业,可按不超过实际成交额的0.5%获得支持,单个服务企业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据介绍,政策将鼓励直播电商、代运营等服务企业加大赋能力度,助力更多传统企业触网升级,拓展线上市场。
围绕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支持企业搭建线上营销体系,通过入驻第三方电商平台、搭建商城网站、建设APP或小程序等方式加快布局电商业务。
支持企业数字化运营能力提升,鼓励开发经营管理软件服务系统,实现选品、备货、营销、售后等链路一体化管理,提升精细化运营水平。
同时,政策支持企业数字化场景应用,鼓励发展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等新业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数字人等新兴技术打造沉浸式消费新场景。
据悉,对符合上述方向的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升级改造等投资,按照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总额的50%予以支持,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付及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5年1月1日(含)以后。
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通知明确提出,申报数字化转型支持的企业,若为第三方交易平台,2025年平台交易额应不低于1亿元;若为自营网络零售企业,2025年网络零售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项目须已完工,审定实际投资总额不低于计划投资总额的70%,且完工后已稳定运营3个月以上。
同时,通知也列出了不予支持的情形,例如包括列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近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央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佳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