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下称《意见》)以来,案件办理发生哪些变化?醉驾治理成效如何?2月10日,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在做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最高检厅长访谈时对此作了介绍。
“醉驾新规出台后,危险驾驶罪执法司法标准进一步统一,更好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更严织密醉驾行为人法律责任体系,醉驾案件案发量稳中有降。以危险驾驶罪立案数大幅下降,进入司法环节的犯罪案件大幅减少。2024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30.3万人,同比下降42.3%。”侯亚辉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过去一年,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逐步落实,办理质效显著提升。执法司法资源配置更趋合理,行刑衔接更加顺畅。“我们严格依法办案,认真履行捕诉职责,确保检察环节高质效办理醉驾案件。印发《关于深入落实醉驾新规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严格依照《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规定的醉驾案件司法标准,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权,全面落实、推动完善醉驾治理各项机制,确保依法惩治醉酒危险驾驶犯罪。”侯亚辉表示。
据侯亚辉介绍,2024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工作专班先后就血检鉴定国家标准、醉驾案件办案手册编写等事项开展座谈研讨,确保《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统一正确实施。
“过去一年,我们还注重加强对侦查、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聚焦不起诉、判缓免刑等重点环节以及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等重点问题,加强刑事检察与检察侦查协作配合,提升诉讼违法及涉嫌犯罪线索发现、查办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侯亚辉告诉记者,借鉴醉驾案件治理经验,最高检还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会同最高法印发《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单独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工作规定》《伤害类案件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专门审查指引》,探索违法与犯罪梯次治理模式,促进依法惩治与犯罪治理的有机结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