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还正常经营,没想到突然人去楼空,我们不知道该到哪里维权。” 一名会员无奈地说。几天前,北京青年报记者接到部分会员反映北京房山加州水郡广场一家瑜伽馆突然关门跑路的事情,目前店内相关人员均无法正常联系,警方接到报案后已经开始介入调查。
瑜伽门店突然搬空 店方负责人不知去向
优体瑜伽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加州水郡广场,是一家经营仅有一年的瑜伽馆。2023年10月,这家瑜伽馆门店刚刚装修好,门厅亮堂,瑜伽床等设施完备,上课的老师比较专业,周边居民开始在此办卡长期锻炼。
“刚开始营业时,看到有人发广告宣传单,推销者的态度也很好,因为喜欢健身,我就去上了体验课。”市民张女士告诉北青报记者,这家瑜伽馆在加州水郡商业广场的二楼,距离自己家比较近,“体验课之后觉得很好,我就花费9700元购买了共100课时。”
张女士成为会员之后,偶尔有空时到店内健身,到今年9月底前后,她发现从店内的小程序上已经很难预约到健身课程。十一假期之后,张女士听到其他会员反馈瑜伽馆已经关门的消息。“目前在微信群里联系客服或者店方工作人员,已经无人回复了,我还剩余价值9000多元的课时,现在不知道该找谁退钱。”
和张女士遭遇近似,瑜伽馆的另一名会员石女士共购买价值9400元的课程,其中包括团体课程的年卡和30节的小班课。石女士于2024年3月正式开卡使用。当时,瑜伽馆有人专门负责接待、排课,店内有三四位瑜伽老师。
随着时间的推移,石女士发现瑜伽馆前台不见了,负责排课的人换成了瑜伽老师代办,授课的瑜伽老师频繁更换。从2024年8月至9月,课程开始减少,出现了一些经营不善的征兆。石女士最后一次上课是9月30日,当时瑜伽老师说十一假期会放假停课,将在10月6日恢复上课。10月6日晚上,有会员上了瑜伽课。“10月7日一早,有会员发现约课系统里没有排课,于是到瑜伽馆一探究竟,发现瑜伽馆里的瑜伽床、瑜伽垫等已经被搬空。”石女士介绍。
10月23日,石女士向北青报记者发来拍摄到的瑜伽馆现状,虽然门头标牌等仍然存在,屋内已经空无一人,玻璃上张贴着房屋出租电话。房东王女士说,之前担心瑜伽馆突然关闭,曾经委托物业人员帮忙留意店内的情况,没想到十一假期内接到了瑜伽馆一夜之间搬空的消息。“店里还欠我一个多月房租呢,现在已经联系不上负责人了。”王女士说。
北青报记者尝试联系之前店内曾经张贴的店员电话,均无法接通或者无人接听。而几个月前在店内担任店长的白先生在电话中说,他虽然当过一段时间的店长,但他只是一个打工者,而且已经离职,店内事宜需要会员联系公司负责人解决。
“有会员统计,跑路的瑜伽馆受损失的人不在少数,有人已经向警方报案。”石女士给北青报记者发来受案通知书显示,警方受理了此案。房山公安分局长阳派出所一名民警表示,已经接到报案,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律师:会员遭遇店家跑路 可收集证据依法维权
北京骅之韬律师事务所狄迪律师认为,针对瑜伽馆突然闭店且无法联系到公司负责人的状况,会员可采取如下措施进行维权:首要步骤是收集证据,保留所有与瑜伽馆之间的交易凭证如合同、收据及通信记录等,这些将成为维权过程中的重要证据。其次,会员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寻求第三方机构的帮助和支持。若怀疑瑜伽馆负责人存在欺诈行为,会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请求警方介入调查。
若以上办法均无法解决问题,会员可考虑通过民事诉讼来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应按约定提供预付式商品或服务,否则需按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还预付款,并承担相应的利息及合理费用。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合同编规定,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在诉讼前,要注意收集证据,确保拥有充足的证据来支持自身的主张。
关于是否涉及刑事案件的问题,若瑜伽馆负责人在明知无法履约的情况下仍接受会员预付款,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合同诈骗罪是指故意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反之,如果因经营不善而导致闭店,且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则主要属于民事纠纷。律师建议会员及时采取行动保护自身权益,并保存相关证据以备维权之需。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王朝
校对/房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