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搬进湿地 湖北咸宁公审一起毒捕野生鸟类案
中国新闻网
2024-09-28 10:33
湖北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27日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到咸安区向阳湖湿地公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毒捕野生鸟类案。
湿地公园公开庭审
2023年2月6日上午,被告人陈某与被告人夏某驾船来到斧头湖,两人将“呋喃丹”(一种农药)拌入大白菜、水草中,沿着一条线撒在湖面上,毒捕“庄鸡”78只,后在驾船上岸的途中被斧头湖管理局工作人员发现。经咸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鉴定,陈某、夏某捕获的“庄鸡”均为白骨顶鸡,系国家“三有”重点保护动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夏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依法对被告人陈某、夏某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令被告陈某、夏某赔偿生态资源经济损失46800元,该赔偿可通过从事其他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公益劳动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履行。同时责令陈某、夏某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咸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英介绍,将法庭“搬”到湿地公园,就是要警醒附近居民,在日常生活生产中,不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更不要触碰法律红线。
咸安区向阳湖湿地公园位于东亚—澳大利亚候鸟迁徙主线上,是候鸟迁徙的重要一站。这里水草丰美,生态良好,生物多样性丰富,每年12月至来年3月,大量候鸟前来过冬,繁衍生息。近年来,咸安区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采取拆除围栏、围网养殖,退渔还湖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各种鸟类种群数量逐年增加。
文/李瑞丰 李婷婷 陈柱
编辑/王朝
相关阅读
男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转卖获刑
法治日报 2024-09-02
潜江法院发出湖北首例湿地司法保护令
法治日报 2024-08-09
4人猎杀“鸟中大熊猫”东方白鹳案一审宣判 4人被判5年3个月至4年不等刑期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6-05
两被告人买卖穿山甲鳞片被判刑 深圳龙岗法院判决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法治日报 2024-03-27
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给客人食用 17人被判担责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17
缴获野生鸟类死体120余只 上海警方破获非法狩猎案
中国新闻网 2024-01-30
在“千年鸟道” 非法捕猎收购出售野生鸟类 两人获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1-10
水稻遭湿地保护区鸟类啄食几近绝收 法院判政府部门补偿七成损失25万多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6-05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