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一家文创公司在社交媒体发文称,陕西历史博物馆销售的“雁鱼铜灯”金属书签疑似抄袭该公司2021年设计的“雁鱼”产品,引发网友关注。8月2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了涉事双方。山西这家公司称,该公司设计的“雁鱼”形象在2021年8月已在国家版权局登记,该公司已向陕西历史博物馆发送律师函。陕西历史博物馆工作人员回应称,已委托律师调查处理此事。律师认为,文创作品的版权争议重点是要看作品中文物之外独创性的部分。
发帖方:一款金属书签疑抄袭
近日,山西雁鱼文化发展公司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称,陕西历史博物馆销售的“雁鱼铜灯”金属书签疑似抄袭该公司2021年设计的“雁鱼”产品,并附上了对比图。
8月29日,该公司负责人白先生表示,该公司设计的雁鱼形象是根据山西朔州出土的“彩绘雁鱼青铜釭灯”二次创作完成的。“比如釭灯中间的亮光点,我们给做成了一个放射状的图案。”该公司在2021年8月在国家版权局进行了作品登记并获得了证书。“他的“雁鱼铜灯”金属书签与我们的产品,除了配色几乎一样。”白先生称目前已向陕西历史博物馆及移博(深圳)文化科技公司发送了律师函。
博物馆:已委托律师调查处理
8月29日,北青报记者致电陕西历史博物馆,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馆已委托律师团队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后续以官方公告为准,公告出来前不做其他回应。据了解,该书签产品说明中写道出品方为移博(深圳)文化科技公司。8月29日,北青报记者致电该公司但无人接听。
陕西历史博物馆工作人员在8月28日曾回复媒体称,网友所说的文创作品是根据陕西历史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创作的,并称“实际上我们才是被抄袭的一方”。
背景:雁鱼灯在多地出土过
国家博物馆考古研究所原所长信立祥2020年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介绍,陕西、山西、江西等地均出土过类似的雁鱼灯。雁鱼灯属于高级灯具,造价不菲,只有高级贵族和官吏才用得起。
根据陕西历史博物馆信息,该馆藏西汉彩绘雁鱼铜灯,于1985年出土于陕西省神木县店塔村一座西汉墓葬中。通高54厘米,长33厘米,宽17厘米,重4.925千克。铜灯整体由雁的头颈、雁身、灯盘、灯罩四部分组合而成。在汉代,人们照明使用油灯,燃料多用动物油或植物油,点燃即会产生浓烟,污染室内环境。这件灯具大雁的脖颈如同一个烟筒,与雁腹连接起来。给雁腹装满清水,油灯点燃后,油烟在上升过程中,会非常自然地沿着雁颈导入大雁体内,然后被雁腹中的水吸收,从而避免了油烟对环境的污染。
根据国家博物馆官网,其馆藏彩绘雁鱼青铜釭灯,于1985年在山西朔县照十八庄出土。灯盘、灯罩可转动开合以调整挡风和光照,鱼身、雁颈和雁体中空相通,可纳烟尘,各部分可拆卸以便清洗,构思设计精巧合理,达到了功能与形式的完美统一,是一件难得的艺术珍品。
法律人士:重点在于二次创作的独创性部分是否被利用
针对文创产品的版权问题,北京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委员会委员、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介绍,文创作品的版权争议重点是要看作品中文物之外独创性的部分。
赵虎介绍,根据现有法规,文物其实是过了版权有效期,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仍然在保护期内。而根据文物进行再次创作的文创作品,也就是独创性的部分,可以主张拥有著作权。“肯定谁都不能主张某个文物本身形象的著作权,但在文物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创作,比如自己增加、调整哪些部分,这部分才可以主张有著作权。”
赵虎认为,对于侵权争议问题,重点是要看作品中文物之外独创性的部分有没有被利用。“A公司可以对文物进行二次创作,B公司也可以。但A公司独创性的部分B就不应再使用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匡小颖
编辑/王朝
校对/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