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试点向互联网平台企业开放共享信用监管数据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8-16 12:27

今日(8月16日),在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针对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有哪些成效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蒲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建立信用记录、实施信息公示、推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工作,加快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将不断丰富信用监管工具箱,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据蒲淳介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线以来,日均访问量已突破1.31亿人次,日均查询量超过1600万人次。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交易对象可以通过系统快捷、全面地掌握经营主体相关信息及其经营状态,自主判断经营主体的信用情况。公示即监管的理念深入人心,这也是通过信用监管实现社会共治、赋能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集中体现。

目前,越来越多的经营主体也开始关注自身的信用状况。市场监管总局一方面持续深入开展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信用培育,推广信用承诺,通过打基础、强主体、优服务、增信用,持续推动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提升。另一方面逐步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共享、互认,着力解决“多头修复”“重复修复”问题。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不断丰富信用监管工具箱,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深入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双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平均提高51.9%。以多种方式向各部门共享企业信用信息,截至7月底,直接提供数据113.31亿条,提供接口调用服务20.32亿次,服务协同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探索向平台企业开放共享信用监管数据,支持浙江、北京市海淀区试点向互联网平台企业开放共享信用监管数据,在深圳、杭州等地开展向微信、支付宝核验个体工商户信息的试点工作,为强化与平台企业信用共治提供更多有益探索。推动共建“信用京津冀”“信用长三角”,谋划“共建信用粤港澳大湾区”,赋能区域协同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的要求,继续聚焦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中心任务,以企业信用提升为主线,以信息归集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约束惩戒为重点、以双随机监管为抓手、以信用风险分类为依托,持续发挥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作用,以信用环境的改善,推动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向优。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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