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的作用,你们不知道吗?你们这样的企业是严禁烟火的,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近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龙城镇政府综合执法人员在对某包装加工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管理人员擅自将灭火器挪作他用。执法人员经调查取证,依法对该包装加工厂进行行政处罚。
“以前,处罚权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行使,我们乡镇一级只能通过巡查、监督的手段来进行消防执法,现在有了处罚权,我们更有信心消除辖区的火灾隐患了。”龙城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妍说。
“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作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最末端,也是消防安全监管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一直以来乡镇消防监管存在权责不一致,能管不能罚的执法缺位问题。消防行政执法权赋予乡镇(街道)办事处,将有效解决基层在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中权小责大、查罚分离的问题,为基层消防工作的纵深推进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健全完善打下更为扎实的基础。”郾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如今,在郾城区,包括消防在内的58项行政处罚权已经赋予乡镇(街道)。
按照河南省乡镇机构重塑性改革意见精神,郾城区政府以“一支队伍管执法”为核心,着力深改革、强赋能、壮队伍、建机制、促规范、提效能,加快构建权责明晰、简约高效、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研究通过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目前,已实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场地、监督全覆盖,建立起“规范队伍+规范执法+条块联动+文明执法+机制保障”的行政执法体系,解决了基层以往“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难题,基层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区政府把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入点,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郾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漯河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局长楚艳俊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区政府成立区长任组长,政法委书记、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将各类执法事项和执法人员下沉到基层网格,推动719名网格长、2200余名网格员协同基层综合执法,实行日常巡查、线索上报、案件查处、结果反馈、考核评价的闭环管理,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在着力构建“统一指挥、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上,郾城区政府紧扣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基层关心的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事项,按照乡镇(街道)梳理、县级确认、市级统筹的办法,建立法定执法和赋权执法事项清单,真正实现了“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基层办”。由区司法局会同编制部门定期对下放乡镇权限进行评估,对承接能力不足、无法继续实施的事项,及时取消或调整,对于放权不充分的,提出解决方案,直至解决到位。为杜绝“一放了之”,区政府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协同执法责任,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的协同监管责任、执法主体责任,配套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与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协调会商机制,实行信息共享、线索共查、案件共办、责任共担,形成全覆盖的执法事项管理体系。
在加强监督管理上,郾城区政府印发有关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文件20余份,梳理乡镇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文件制度规范98项,为区直赋权部门和乡镇(街道)提供教科书式执法工作指导。同时,在乡镇(街道)建立统一的日常考勤、行为规范、档案管理、执法装备管理、持证上岗、绩效考核等内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考评通报,并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执法质量,郾城区政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构建“乡镇(街道)主审+部门协审+律师帮审”三级联动审查体系,行政监督检查类的一般案件由乡镇(街道)自行办理、审查,行政处理决定类的较大案件提请部门法制科协审,行政强制执行类等重大疑难案件由区司法局牵头,实行区级法治骨干、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联合会审,以法制审核质效提升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
目前,郾城区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室,明确法制审核员1名,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挂牌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同时,通过探索建立案卷评查、个案监督、以评代训、案件回访等制度,提升乡镇办案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将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元监督结合起来,依法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周交办、月讲评等机制,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范围,同步考核赋权职能部门的指导成效;通过健全落实举报、投诉、信访、案源线索移送制度,完善争议协调处理机制、法治保障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夯实全民共建治理体系。
文/记者 赵红旗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