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 姓氏能否随意变更?法院:任意一方无权单方面变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7-13 18:25

夫妻俩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几年后,女方一纸诉状将男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变更孩子抚养权并要求孩子更换姓氏。法院会支持吗?7月13日,山东高院公布巨野法院凤凰法庭法官姚红梅审理的一起案例,法官表示,离婚后任意一方均无权单方面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氏,除非该案被告男方同意,经释法明理,原告女方表示待孩子成年后由孩子自己掌握。

原告张某(女)与被告李某于2015年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一女李某某。因夫妻感情破裂,双方于2020年7月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女孩李某某归李某抚养,张某不支付抚养费”,后因孩子抚养权变更问题,原告张某诉至法院。调解时,原告坚持变更抚养权,并要求更换孩子姓氏。

该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孩子姓氏能随意变更吗?

因婚生女孩李某某长期跟随张某生活,诉讼时已满8周岁,经法官征询其意见,孩子明确表示愿意随原告继续生活,被告李某亦同意将孩子抚养权变更至原告张某名下,对李某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原告张某单方要求变更孩子姓氏问题,根据法律等相关规定,离婚后,任意一方均无权单方面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氏,除非该案被告李某同意,经释法明理,原告张某表示待孩子成年后由孩子自己掌握。

法官表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重点在于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不是过分关注姓氏争议。在涉及未成年人姓氏变更等事项时,父母应充分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意愿和感情。当父母之间的抚养权与未成年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思想、表达、认知能力等因素,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王朝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