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昌平交通支队获悉,该支队持续组织开展交通违法夜查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防范酒后交通事故的发生,上周末两天共查处酒驾、醉驾司机13人。
7月6日晚9点多,昌平交通支队马池口大队民警在昌平区北环路开展酒驾夜查工作时,一辆普通三轮摩托车在临近检查点时有所减速,民警察觉异常,立即上前示意将其拦停检查,果不其然,驾驶人吹亮了民警手中的酒精初筛仪。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值显示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雍某处15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
据了解,驾驶人雍某结束完一天的工作后便驾驶摩托车接上女朋友一起出去吃饭,天气太热,嘴也犯了馋,便喝了点啤酒,刚从饭店出来不远,便被民警查获。进一步询问后民警得知,雍某自己的摩托车D本还在实习期,因为这次违法,将被注销D本。
不久后,在北七家西路与七北路交叉口,又一位小客车驾驶人吹亮了回龙观大队民警手中的酒精初筛仪,民警立即责令其熄火下车接受检查。了解情况后得知,驾驶人王某称自己在晚餐时与两位朋友一起喝了酒,因家离饭店不远,自认为酒量很好,且自己又是同行人员中喝得最少的,这才“自告奋勇”坐上驾驶位,心存侥幸上路,不成想行驶至半路被民警查获。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王某体内酒精含量值显示为25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王某早在2013年就曾因酒后驾车被查处,这次他依旧没有吸取教训,而是再一次走上了违法的道路,让“哥们义气”冲昏了头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王某因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交管部门提示,暑期、汛期、假期叠加,交通运输繁忙、出行活动增多,严重交通违法易发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面临多重考验。请市民朋友恪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安全文明出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王朝
校对/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