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包括误工费等费用的计算,交强险保障范围的确定,商业三者险免责事由的认定等多个热点、难点问题。
其中,在韩某诉陈某、某安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法院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超过退休年龄的“银发打工人”所主张的合理误工损失、被扶养人生活费予以支持。在谢某诉郑某、王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法院鼓励引导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积极救助受伤人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李某等诉刘某、吉某出租车公司、某民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法院对连环交通事故进行“并案调解”,一揽子解决多个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减少当事人诉累。
近年来,广东法院在全省开展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机制建设,全面推进道交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规范鉴定程序、纠纷调解前置、统一裁判尺度等工作,有力助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截至目前,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设立调解室160个,配置专兼职调解员约1.8万人,会同公安、司法行政、保险等部门,成立道交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保险行业调解组织,努力促进道交纠纷公正高效化解。
据统计,2023年广东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3069万辆,较2018年增长11.7%,2023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道交案件4.5万件,较2018年下降4.1%,在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民事案件中占比从4.9%下降至3.4%。2023年1月至今年6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审道交案件7.2万件,一审调撤率约为35.7%,道交纠纷诉前调解成功约7.8万件,道交纠纷源头治理和实质性化解效果明显。
典型案例
司机因救受害人驶离事故现场,保险公司应在商业三者险内承担责任
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谢某,与郑某驾驶的机动车相撞,导致谢某致残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郑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郑某及时停车并致电120急救中心。在救护车到达现场前,郑某驾驶肇事机动车送谢某就医,在送医途中电话报告交警,并在安顿好谢某后返回事故现场配合交警调查。肇事机动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谢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郑某、王某和某保险公司赔偿因案涉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某保险公司主张郑某在事故发生后未依法保护事故现场、未及时报警且在移动事故车辆时未标明位置,属于商业三者险约定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情况下离开事故现场”的免赔情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郑某在事故发生后履行了立即停车、抢救伤员并迅速报警等义务。即使郑某因抢救伤员未能保护现场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明,亦仅涉及保险责任范围问题,而非保险责任免除问题。而且,本案中郑某驾车离开现场的行为并未导致事故责任无法查清,亦未扩大损害后果,不存在保险责任难以确定的情况。保险公司以驾驶人移动事故车辆时未标明位置为由主张免责依据不足,故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内承担保险责任。
受害人发生车祸后停工留薪,肇事者还要赔误工费吗?
黎某驾驶小客车违章停车,刘某驾驶小型货车经过该路段未注意路面安全,与项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项某九级伤残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黎某负次要责任,项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项某被认定为工伤,并获得了停工留薪待遇。项某提起诉讼,请求刘某、黎某等赔偿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各项损失。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构成工伤的,在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也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本案中,项某因案涉交通事故致残已被认定为工伤,其领取的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属于工伤保险待遇,依法仍可向侵权人主张误工费。故再审改判支持项某关于误工费的赔偿请求。
文/章程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