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网络商城中有一些商家兜售所谓的“学生藏手机神器”。媒体调查发现,在伪造的“充电宝”或者水杯、镜子内设置暗格,可以将手机隐藏其中,很多商家明确表示此类“神器”可以帮助学生逃避校方检查。(7月6日《北京青年报》)
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禁令之下,依然有学生与师长们“斗智斗勇”。“学生藏手机神器”的出现无疑带来了新挑战。一家店铺展示的“充电宝”,从外观上看和常见的充电宝极为相似,有两处USB接口,还有一个显示电子数字的电子屏。但其内部构造除了顶端有一小块电路板,其余区域全部是空的。另一家销售“藏东西带暗格”水杯的商家宣传,虽然和普通塑料运动水杯外观一致,甚至也能装水,但其产品底部有开口,妥妥地将手机藏在水杯中间的暗格里。商店页面显示,近期商家已销售了上千个用于“藏手机”的水杯。
价格低廉,携带方便,使用“安全”,自然就成了那些有“需求”学生的最爱。据商家介绍,购买者多为中学生、大学生,除了混淆校方检查,有的学生可能将这类手机用于考试作弊,令家长们焦虑不已。
“学生藏手机神器”热销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
在电商平台上,一些商家利用“混淆检查”“100%安全入校”“学生党福音”“不被老师发现”等字眼作为卖点吸引顾客。如此公然引诱孩子们的营销方式,除了有悖公德,是否还涉嫌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值得一提的,商家类似的“骚操作”并非第一次。在教育部不准携带手机入校园禁令发布之后,很多电商平台上多款名为“学生藏手机神器”的保温杯、仿真书热卖。用于藏手机的“充电宝”“镜子”等,无非是换了个马甲重出江湖而已。
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然而商家的营销方式与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社会良好风尚和社会公共秩序,特别是与学生管理秩序相违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也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守土有责的电商平台要尽好主体监管责任把好关口,相关部门也要从源头上加强监管,从严治理。
“互联网+”时代,手机已经成为一件普及品,简单地“一禁了之”显然不现实也不科学,家长和老师应该“疏堵结合”。一方面,管控手机进校园问题上不能松懈。这类伪装的“藏手机神器”往往质量较差,伪装也不彻底,只要稍加注意很容易被发现。另一方面,还应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注重培养孩子多种兴趣爱好,让他们可以“玩时好好玩,学时好好学”。
文/胡欣红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