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交易商协会至少对12家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证券日报 2024-06-17 10:53

近年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持续完善规则体系,以科技赋能强化合规监测排查,加大警示查处力度,保障银行间市场规范运行。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截至6月16日,今年以来,交易商协会至少对12家机构启动自律调查。其中涉及的问题包括:个别发行人在债券发行工作中,未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重大部署;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存在涉嫌违规代持、出借债券账户等行为等。

债务融资工具各类市场参与主体,应严格履行规定及约定的各项义务,合规展业。本着防微杜渐、提醒教育的目的,日前,交易商协会发布2024年首期典型违规情形专项提示,主要涉及四方面违规。

首先,违规情形之一是发行环节“自融”“返费”,扰乱市场秩序。具体表现为:有的发行人通过相关方出资,借助私募基金及资管产品,经多层嵌套后购买自己发行的债券。更有部分发行人在“自融”后利用二级市场“质押式回购”“代持”等方式回笼资金,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相关违规的操盘方多为私募机构、咨询公司或场外个人,发行人直接或间接向其支付顾问费、服务费等。

交易商协会明文规定,严禁发行人“自融”,不得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针对相关违规行为,交易商协会表示,秉持“零容忍”态度,发现即严惩,目前已查处包括发行人、投资人、信托公司、私募基金在内的多家机构。发行人等市场成员应严守合规底线,遵循市场化发行的基本要求,主动维护自身信誉和良性市场环境。

其次,还存在滥用评估虚增资产、关联交易虚增收入,财务信息失真的情形。个别发行人披露的财务信息严重不实,存在土地资产虚胖、虚增贸易收入等情况,影响投资者决策。例如,有的发行人将公益性资产和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等归为投资性房地产、住宅或工业用地按商业用地的标准进行评估,导致资产价值虚高;有的发行人主要贸易对手既是上游供应商,也是下游客户,相关业务按照总额法核算,营造了高额的贸易收入,导致披露信息不准确。

“资产和营业收入是衡量发行人经营实力的重要指标,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商协会表示,发行人要牢记合规要求、诚信从业,严肃对待信息披露工作。各中介机构应遵循诚实、守信、独立、勤勉的原则,切实履行债券市场“看门人”职责。

再次,募集资金未按规定和约定使用也是出现较多的违规情形。例如,有的发行人将募集资金转至当地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或其他土地业务;有的发行人筹集到资金之后,随即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主体;部分发行人还存在违背资金监管要求混同存放、资金长时间游离于监管账户之外、专项产品募集资金未“专款专用”、未按规定履行变更程序并提前披露变更情况等违规情形。

交易商协会表示,高度重视募集资金使用,对上述违规行为,将持续关注、处置纠正。发行人应严格按照发行文件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的要求,不得直接或间接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或虚假化债。

另外,针对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不及时等现象,交易商协会表示,始终重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请各发行人提前部署定期报告披露工作,保持对重大事项的敏感度,“打好提前量、留出冗余度”,避免因未及时披露造成声誉损害。

交易商协会表示,各市场成员要持续培养合规意识、提高人员业务素养,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接下来,将保持严的基调,从严查处违规行为,促进债券市场风清气正。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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