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晚间,宝钢股份(600019)宣布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
公告显示,宝钢于6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宝武碳业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根据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宝武碳业”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回顾本次分拆上市的情况,2021年11月22日,宝钢股份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分拆上市议案。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和其他相关议案。同年6月30日,宝武碳业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2023年8月24日,深交所发布《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67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议结果为宝武碳业(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既然已获交易所审核通过,为何又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宝钢股份表示,自筹划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相关事宜,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义务。基于目前市场环境等因素考虑,为统筹安排宝武碳业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分拆宝武碳业至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宝钢股份认为,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实施。“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公告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公告显示。
此前招股书披露,宝武碳业主要从事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等业务。宝武碳业是中国宝武“一基五元”战略中新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成为中国新型炭材料行业领先者”为愿景,致力于碳基新材料产业发展。企业在深耕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的同时,积极开拓碳基新材料业务,逐步形成以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石墨电极、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等产品为核心的产业布局。
该次IPO原预计融资30.1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