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时强调,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必须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积极性,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提高政策精准性、实效性,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保障粮食安全始终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此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和调动种粮农民和粮食主产区的种粮积极性,也将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关键是让农民种粮有钱挣。农民种粮有钱挣,粮食生产才安全;农民愿不愿意种粮、愿意种多少粮,关键是看种粮能给农民带来多少收益。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成本增加较快,粮价基本保持稳定,种粮比较效益偏低的问题日渐凸显,“产粮大县、财政穷县”的现象仍然突出,农民务农种粮和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因此,我国粮食生产亟待加快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在着力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供给保障能力持续提升的同时,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粮食生产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尤其是要以加快建立完善粮食生产主体和主产区的利益保障机制为突破口,切实有效强化农民种粮、地方抓粮的长效激励,形成“多种粮多受益”的政策导向。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一定要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需要调动和保护好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两个积极性”。这方面,既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也要加强政府支持保护,实现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发展和经济实力增强有机统一、农民生产粮食和增加收入齐头并进。要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体系,创新粮食经营增效方式,健全粮食主产区奖补激励制度,探索产销区多渠道利益补偿办法,推动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落实好保障粮食安全的共同责任。要统筹支持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政策扶持、服务引导、利益联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粮食产量稳步增长,已经连续9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493公斤,国家粮食安全总体有保障。同时必须看到,随着自然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趋紧,居民食品消费结构升级带动粮食需求持续增长,粮食供求紧平衡态势将长期存在。在未来一段时期,现有产需缺口可能进一步扩大,需进一步提升粮食产能,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提升粮食产能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住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积极性、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这两个重点,锚定粮食产能提升路径,强化粮食生产投入保障,有效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支撑粮食产能提升的集聚效应,不断实现粮食生产新突破,持续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文/北京青年报特约评论员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