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过打造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探索出台系列创新机制,统筹解决办理破产外部问题,协同化解企业困境。5月30日上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与北京一中院联合召开“深化办理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 服务营商环境首善之区建设”新闻通报会。北京青年报记者现场了解到,5年来,北京破产法庭适用重整程序成功挽救6家上市公司,共引入81亿元投资金额,化解各类债务627亿元,保障逾30万名中小股民的投资收益。
对全市破产制度改革提出70项改革任务 不断强化府院协调
据了解,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是提升破产制度实施市场化、法治化水平的有力保障。完善企业破产和经营主体退出制度,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北京市减量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早在2021年,北京市就率先建立了企业破产和市场主体退出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协调机制成员由23家市级单位、16个区政府及北京经济开发区的一把手组成,统筹推进各有关部门协调落实企业破产和市场主体退出相关工作,每年制定破产制度改革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建立健全32项工作机制,常态化协调工作体系逐步完善,体现出层级高、力度大、覆盖面广的鲜明特色。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于鸷隆介绍,“为推动协调机制尽快落地,我们出台了《北京市破产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作为地方首次出台专门针对破产制度改革的系统性文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对全市破产制度改革进行了整体部署,提出70项改革任务,特别是在强化府院协调、破产财产处置、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方面提出20项创新举措,以‘首善标准’推动本市破产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据介绍,为推动困境企业债务风险化解和产业赋能更新,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北京一中院和相关部门已经逐渐建立起大要案协调机制、疑难个案会商机制、上市公司重整核查机制等多项联动机制。在北京破产法庭办理的大型企业集团破产案件中,通过政府部门的支持协调,有效盘活异地重要资产、联动防范债务衍生风险及整车制造企业破产注销后的售后服务承接问题。
5年来 北京破产法庭适用重整程序成功挽救6家上市公司 共引入81亿元投资金额 化解各类债务627亿元
北京一中院院长马强表示,“5年来,北京破产法庭适用重整程序成功挽救6家上市公司,通过证券监管与重整法院联动开展核查,准确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提升上市公司挽救效率。6家上市公司平均重整用时为39天,共引入81亿元投资金额,化解各类债务627亿元,保障逾30万名中小股民的投资收益,通过府院联动有效助力上市公司顺利完成‘脱帽摘星’。”
北京一中院副院长马来客在发布会上也介绍了相关案例,华鼎正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8起破产清算案件中,管理人面临着涉不动产变价处置等28个方面的疑难问题,涉及多个政府部门,逐一沟通协调耗时长、成本高。
而通过府院联动机制,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企业退出办牵头连续举办3场沟通协调会,先后邀请50多个行政部门处室参会,围绕疑难个案中的违建拆除、防范安全隐患、待办事项对接及信息沟通共享等疑难问题搭建沟通协调平台,有效推动了破产财产处置。
“政府和法院共同对破产案件中不动产处置所涉及的政策、监管方面的会商机制,可以有效地推动破产财产处置难题的解决。”北京一中院副院长马来客表示。
据了解,围绕落实破产制度改革任务,北京市政府和司法各部门凝聚改革合力,加强府院联动,聚焦解决破产实践中突出问题,实现多个“率先”,诸如率先建立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和公示制度,率先开通破产管理人信息查询“线上+线下”集成服务,率先实现财产解封与带封处置并举,率先建立机动车信息共享和协同处置机制……这些机制和举措极大提升了破产办理便利度,为困境企业在“生死竞速”的破产程序中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朱葳
校对/李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