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控人、高管等“关键少数”扮演重要角色。但另一方面,在众多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中,“关键少数”却并不在少数。
新“国九条”出台之后,证监会主席吴清近日带队在北京、杭州、上海等地开展调研督导。吴清强调,上市公司实控人、高管要树立正确的“上市观”,增强公众公司意识和回报投资者意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同时,证监会将持续加强上市公司监管,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违规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这并非吴清首次针对实控人、高管提出明确要求。在3月6日“首秀”记者会上,吴清就曾表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企业必须扛起第一责任、主体责任,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作为企业的“关键少数”必须挺在前面。
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江东对第一财经表示,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作为“关键少数”,是上市公司的核心所在,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至关重要。2023年度处罚案例中,有55个案例控股股东、实控人被处罚,有153个案例董监高被处罚,合规情况堪忧。处罚案例反映出“关键少数”往往正是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主导者。
“在证券类违法案件中,实控人团队主导的占比很大,至少一半以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对第一财经表示,投资者对于受到过禁入、处罚、警告或者处分的实控人所掌控的投资产品,无论股票、债券还是资产证券化产品,都要谨慎对待。
关键少数“亲自违法”,将公司推向退市
今年以来,证监会披露了多个实控人亲自主导、有组织有目的长期实施的违法案例。与其他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不同,实控人违法对上市公司往往更加“伤筋动骨”,对股票价值影响巨大,甚至将公司推向退市。
3月27日,证监会向数知科技(退市前代码300038.SZ)实控人张志勇开出了一张“没一罚六”的内幕交易罚单。
调查发现,大额“商誉减值”公布之前,张志勇在2020年10月29日至12月23日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控制妻子“张某”和其实际控制的“上海诺牧”证券账户通过大宗交易卖出“数知科技”,成交1.24亿元,违法获得502.70万元。最终被证监会罚没3518.88万元。
在2023年4月25日,张志勇就曾收到过证监会的罚单。2019年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6日期间,张志勇通过中介公司安排设立了4家空壳公司,然后控制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向空壳公司频繁转出、收回资金,交易金额达30亿元以上。
尽管两项处罚去年和今年刚刚落地,但公司巨大的财务问题早已引起了中介机构的警惕,并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终于2022年6月30日摘牌退市。
今年2月被罚的华讯方舟财务造假案也是如此,吴光胜作为华讯方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与袁东、隋田力合谋实施空转自循环业务进行财务造假、组织实施对外违规担保并未予以披露。最终不仅公司实控人吴光胜被处罚,还有13位董监高一同被罚。在处罚落定之前,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从深交所退市。
从年度案例数据来看,据黄江东统计,2023年信息披露违法处罚涉及上市公司的案例有92个,涉及控股股东、实控人的案例有55个,涉及董监高的案例有153个。资金占用方面,共有40个案例涉及资金占用,在全部信息披露违法处罚案件中占比21.3%。
“资金占用持续高频发生,究其原因,核心在于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对控股股东、实控人的控制权缺乏有效监督,当然也包括部分董监高道德风险突出,独立性不足,未恪尽职守,纵容了资金占用。”黄江东表示。
“实控人主导的违法,都是有组织、有目的的,行为也往往很恶劣。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对法律对市场缺少敬畏的实控人可能会反复违法,投资者要注意远离那些劣迹公司,特别是实控人有劣迹的公司。”宋一欣对记者说,在上市公司监管越来越严格、退市力度越来越大的趋势下,劣迹公司估值缩水的风险大幅提升,如果退市甚至面临“一夜归零”。
实控人操纵自家股票,投资者防不胜防
上市公司实控人亲自“坐庄”,也是投资者很难防备的情形。一位证券违法案件调查人员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其查过的很多操纵案件,都是实控人“亲自”下场联合外部机构操纵自家股票,性质恶劣,中小股东被蒙在鼓里,利益受到严重侵害,但又很难防范。
近期刚刚被罚的*ST美尚(300495.SZ,即美尚生态)就是如此。由于连续面值低于1元,*ST美尚已经锁定退市。
3月12日,证监会对美尚生态时任财务总监等8人作出处罚。对实控人王迎燕、徐晶夫妻二人的罚单先于2023年6月28日落定。美尚生态自上市之初进行财务造假,造假跨度长达9年。
证监会调查认定,王迎燕安排、指使提前确认应收账款收回、虚记银行利息收入、未按审定金额调整项目收入等事项;安排、指使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事项;安排、指使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等事项。最终王迎燕被处以1510万元罚款,并被终身禁入市场。
持续财务造假的同时,王迎燕今年1月还因联合私募操纵自家股票收到罚单。2018年6月12日至2020年7月3日期间,王迎燕联合季云(时任上海永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制113个证券账户交易“美尚生态”。其中,王迎燕是发起者、决策者,季云是操纵行为的实施者。王迎燕委托季云团队“维护股价”,季云作为“操盘手”,进行“配资”交易。
“存在实控人违法被处罚的公司,投资者肯定要高度小心。要弄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病根’有没有清除,以后还有没有再犯的可能。但从现实案例来看,如果出现重大违法行为,大概率公司存在一些制度上的问题,未来再出现问题的概率要比表现长期较好的公司高。”黄江东提醒称,投资者要特别小心。
据他统计,2023年证监会(含各证监局)作出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总计23起,市场禁入7人次。相较于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违法类案件,操纵市场具有更为突出的组织化、职业化特征。以市值管理为名行操纵市场之实的案件相继浮现,涉及“伪市值管理”的案件共有7起,占到2023年度操纵类案例总数的30.4%。
实控人“滥用控制地位”,制衡机制何在?
除被行政处罚外,近年来实控人、高管等被“留置”甚至涉及刑案的数量也在大幅提升。仅今年前4个月,就有瑞和股份、华是科技、超越科技等在内的10余家上市公司公布了实控人被留置的消息。
另据同花顺数据统计,自2020年3月至今,共有近60家上市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或高管等被留置。其中仅2023年至今,就有21位上市公司实控人被留置。
“实控人缺乏制约,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非常突出。这不仅破坏公司治理,更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黄江东对记者称,在上市公司违法的背后,控股股东、实控人滥用控制地位问题尤为突出。如何健全上市公司治理、有效监督制约控股股东、实控人,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中最突出的问题。
他建议,上市公司应当重点关注“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提升和合规能力培养,从源头上解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问题。“关键少数”自身应遵纪守法,严守合规底线,杜绝故意违法,避免无知违法,既要管好自己,更要管好上市公司。
同时,他提出,证监稽查执法要求“抓早抓小”,相应地上市公司也要“抓早抓小”做好应对。比如做好董监高、大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登记工作,在窗口期、敏感期、持股比例达到披露刻度线等重要节点上做好合规提示,有效避免短线交易、违规减持等行为。
再比如,重大事项酝酿、筹划、演变过程中,上市公司应当严格做好内幕信息的管控工作,将知情人限制在最小范围内,做好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明确告知其保密义务、戒绝交易义务以及法律后果,这样也可以大幅降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风险。
在宋一欣看来,当前上市公司监管从制度上、法律上以及监管力度上都在持续提升,但只要违法违规的经济收益还在,实控人、高管等就依然还有动力去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他认为,从市场约束的角度,建议进一步扩大集团诉讼的适用性,真正让违法者对投资者赔到“倾家荡产”,让违法的经济收益消失。
“目前集团诉讼的适用案例还比较少,这跟主导机构动力不足、人力财力有限有关,建议用市场化的手段来全面推进资本市场当中的集团诉讼。”宋一欣称。
“集团诉讼落地4年,目前只有两个案例,实在太少,影响有限。新‘国九条’也提出,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未来这部分将进一步加大。”黄江东认为,外部制衡、法治环境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不过最基础的依然是公司规范性要进一步加强,但这还需要各方面共同推动,需要一个持续改善的过程。(杜卿卿 周斌)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