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10倍股”鸿博股份,正面临跨界算力业务后最大的挑战,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CEO周韡韡的职务突然被解除,投资者高度关注事件走向及后续影响。
“渠道供应商、合作方、客户已经非常担心,如果提出解除协议,以目前大环境而言,就不太可能再重新达成新的合作。”周韡韡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我已经失去了英博数科这个平台,与合作方回到了没有英博数科的沟通状态,就是最初项目公司没有注册确认时,认人认脸的状态。”
鸿博股份则回复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本次解聘是因周韡韡个人原因,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积极与员工、供应商及客户等多方面进行了沟通。目前,子公司英博数科正常办公,各项业务平稳推进,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稳定。
上市公司治理层面的变数也在加大。鸿博股份原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几乎已经被司法划转殆尽,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1%,公司股权结构极度分散。在此背景之下,鸿博股份由原控股方提名组成的董事会,履职稳定性引发担忧。周韡韡认为鸿博股份董事会属于原控股股东失势之后的残留,属于非正常状态。鸿博股份对此表示,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治理规则和法律法规履职,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全体股东服务,公司所有决策都以公司整体利益和所有股东权益为出发点。
鸿博股份原控股股东陷入何种纠纷并不明朗,但客观上,通过司法划转方式,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减持了超20%的股份,对应市值达到25亿元。受让方接手这部分股份后,又快速通过大宗交易出售,最终是二级市场接盘。
突发事件影响几何?
4月16日的“接管子公司、解聘CEO事件”,对周韡韡来说“很突然”。周韡韡称,自己英博数科CEO的职务是多方指定,鸿博股份在解聘之前没有进行充分的沟通;前期虽然与鸿博股份已有摩擦,但并没有自身职务及人事方面的沟通,不清楚上市公司的真实想法。
当天上午,一份涉及人事任免的文件(扫描图片)被转至英博数科员工群,落款为“英博数科”,主要内容为:本公司(指英博数科)、上级公司(指鸿博股份)依法作出决策,解除与周韡韡等人的劳动合同,4月16日8时生效。文件上,解除上述人员职务的理由是上述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并列举了涉嫌职务侵占、非法交易鸿博股份股票、内幕交易等情况,称已依法向公安机关、证监局报告。周韡韡对此的回应是,这是没有证据的刑事指控,律师已在准备对方诽谤的材料。
与解聘文件发布的同时,外来的保安团队把守了英博数科办公室,全体员工被通知远程居家办公两日。鸿博股份与英博数科原管理团队的矛盾全面升级。4月19日,鸿博股份董事会解聘了周韡韡在上市公司层面的副总经理职务。最新的消息显示,英博数科已经恢复现场办公。
“自己对英博数科已经失去控制力,没办法参与工作。”周韡韡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英博数科的员工有的被辞退,有的主动离职,对业务开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周韡韡还表示,渠道供应商、合作方、客户已经非常担心,如果提出解除协议,以目前大环境而言,就不太可能再重新达成新的合作。“我已经失去了英博数科这个平台,与合作方回到了没有英博数科的沟通状态,就是最初项目公司没有注册确认时,认人认脸的状态。”周韡韡说。
鸿博股份在回复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解聘是因周韡韡个人原因,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鸿博股份称,公司积极与员工、供应商及客户等多方面进行了沟通;目前,子公司英博数科正常办公,各项业务平稳推进,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稳定。
当前,英博数科主要有两大客户——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京能”)、北京百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川智能”)。
根据鸿博股份去年10月的公告,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的合同总金额接近10亿元,北京京能委托英博数科进行智算中心建设规划、设备采购及部署调优服务,智算中心总体规模预计不低于2000PFLOPS算力,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一期1024PFLOPS算力设备交付,协议签署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一期交易总金额的50%,即49984万元。截至2023年底,英博数科已收到首笔合同款49984万元,公司已交付了部分设备并取得阶段性设备验收确认单。也正是由于这笔收入的确认问题,导致鸿博股份2023年度业绩预告“变脸”,引发较大风波。
英博数科与百川智能的合同签署于2023年12月,涉及总金额预计13.82亿元,英博数科向百川智能提供一定规模的英伟达智算服务器所有的算力和资源以及配套软件、应用,以及技术服务,双方在合作期间将根据协议约定每月结算实际费用,履行期限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7年1月31日。关于此项合作,鸿博股份曾在4月21日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英博数科相关业务有序开展中,具体经营情况以后续公告为准。
证券时报记者亦尝试联系北京京能、百川智能采访,未获回复。
周韡韡此番遭解聘究竟对英博数科、鸿博股份影响几何,尚需时日持续观察。鸿博股份近日也表示,人工智能相关业务是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子公司英博数科目前拥有成熟的运营团队、长远的业务规划以及稳定的合作伙伴,公司将集中优势持续积极投入,助推公司发展。
控股权变更
未影响董事会履职
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周韡韡多次提及鸿博股份原实际控制人毛伟。
“当时鸿博实控人毛伟愿意快速作出出资决策,启动英博数科的项目,我到现在仍然是感谢,甚至是心存知遇之恩的,因为当时整个商业环境和对算力产品的需求跟现在的市场是有天壤之别的。”周韡韡说,“鸿博股份是上市公司,当时提供了资金证明,公开的负债信息,证明有足够的建设项目的能力,且表现出来是一个财务投资不干预的情况,所以选了鸿博股份进行合作。”
但今年初,鸿博股份原控股股东辉熠贸易、寓泰控股所持股份几乎被司法划转殆尽,毛伟丧失了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在双方矛盾升级的背景之下,周韡韡质疑鸿博股份董事会是否仍代表原控股股东的利益。此外,截至去年9月底,鸿博股份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1%,公司股权结构极度分散,由原控股方提名组成的董事会,履职稳定性引发担忧。
鸿博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8月31日开始履职,任期三年。彼时,鸿博股份已在毛伟的实际控制之下。2023年4月19日,毛伟因个人原因辞去鸿博股份董事长职务,该职务转由倪辉代行,后者今年初转正。简历显示,倪辉曾任河南寓泰兴业智能安防有限公司开封总公司行政副总,现任开封市新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这两家公司也均由毛伟实际控制。
毛伟失去实际控制人地位之后,鸿博股份董监高团队未发生变化。
鸿博股份回复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治理规则和法律法规履职,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全体股东服务。公司所有决策都以公司整体利益和所有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内容已在公告中披露。
鸿博股份还表示,因原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扣划,公司已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日前,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发来了《关于强化公司治理水平的督促函》。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并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沟通的基础上,从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向公司提出多项督促意见。公司将积极听取独立董事的建议,强化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健全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制度,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条件,保障独立董事能够充分发挥作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经营稳步发展,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司法划转
成巨额减持通道
毛伟入主鸿博股份的时间是2019年5月,当时通过寓泰控股以7.13亿元的价格受让尤氏家族所持公司股份7126.38万股(占总股本的14.3%)。其后不久,毛伟顺利当选鸿博股份董事长、总经理,开始主导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2020年11月4日,毛伟又通过辉熠贸易以4亿元受让尤氏家族所持公司股份4000万股(占总股本的8.03%),合计持股比例升至22.33%,巩固了控股权。
据早前的一则视频,毛伟表示,看中鸿博股份三点,一是公司为彩票(印刷)的龙头企业之一,二是公司整体质地非常干净,三是公司财务状况、管理非常优秀。另值得一提的是,这两笔受让的单价均为10元/股,对应当日股价高出30%以上。
但是,毛伟及辉熠贸易、寓泰控股却深深陷入司法纠纷之中。
2023年4月,毛伟将寓泰控股94.23%股权转让给黎小林,将辉熠贸易100%股权转让给杨凯,三人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共同控制鸿博股份。2023年6月12日、9月12日,寓泰控股分别因未能归还财通证券融资债务被动减持鸿博股份0.31%股份、因合同纠纷导致被动减持0.18%股份。今年1月5日开始,辉熠贸易、寓泰控股所持股份不断被司法划转,至今年2月28日,合计持股比例降低至0.65%。鸿博股份因此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由寓泰控股、辉熠贸易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黎小林、杨凯、毛伟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梳理公告可知,1月5日~2月23日,辉熠贸易、寓泰控股累计遭司法划转1.06亿股股份,占鸿博股份总股本的21.17%。以划转当日收盘价计算,对应的市值合计达到24.64亿元。其间仅有34个交易日,辉熠贸易、寓泰控股的减持效率可谓“高效”。进一步探究还可以发现,辉熠贸易、寓泰控股遭司法划转的股份,受让人已经通过大宗交易出售,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则极有可能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完成抛售。
正常情况下,受规则限制,A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太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在二级市场减持如此之多的股份。
具体来看,寓泰控股所持2009万股股份在1月15日被司法划转至济宁市运河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随即在1月16日、17日,鸿博股份出现3笔大宗交易,合计转让股份正是2009万股,卖方营业部是同样位于山东省的财通证券山东分公司。1月18日,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司法划转受让寓泰控股所持700万股鸿博股份,次日便有当地中原证券兰考裕禄大道营业部通过大宗交易卖出700万股。
司法划转过程中,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巴中国资运营集团”)累计受让了辉熠贸易、寓泰控股所持鸿博股份649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13.03%。巴中国资运营集团未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也说明其一直在抛售,持股比例从未达到过5%。司法划转和大宗交易的对应关系,也说明了这一点。
例如,巴中国资运营集团1月9日、23日分别受让了寓泰控股遭司法划转的1200万股、594万股股份,次日位于巴中的两家证券营业部即通过大宗交易出售了相同数量的股份;巴中国资运营集团1月24日受让了辉熠贸易遭司法划转的2400万股股份,银河证券巴中云台街营业部次日分3笔通过大宗交易出售了相同数量的鸿博股份。合计来看,银河证券巴中云台街营业部、华西证券巴中江北大道营业部在此期间合计出售6294万股股份,比巴中国资运营集团累计受让股份数量少了整整200万股。
巴中国资运营集团相关负责人回复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所涉案件以法院公开信息为准,(持股情况)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鸿博股份也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巴中国资运营集团因司法扣划而受让股份,截至目前其持股数量未达到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标准,公司持续密切关注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并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并未收到任何关于持股比例触及“举牌”线的正式通知。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