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酒店经理刘某某2天内2次在酒店包房内强制猥亵一名实习员工,到案后他还拒不认罪。
4月2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杨浦区检察院”)获悉,此前,该院办理了这样一起强制猥亵案,最终,杨浦区人民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杨浦区检察院介绍,2023年1月,上海市某酒店经理刘某某(化名)在上班巡查时,见酒店实习女员工赵某某(化名)欲抽烟,遂以共同抽烟为由,将赵某某诱至酒店包房厕所内,强制猥亵赵某某,因畏惧刘某某打击报复,赵某某并未报警。次日下午,刘某某将正在酒店包房备菜间工作的赵某某唤至该包房聊天,并趁无人之际,强行将赵某某拉入包房厕所内,再次实施猥亵行为。后赵某某在亲友鼓励下向警方报案。
本案被告人刘某某到案后拒不认罪,并提出“案发地卫生间能被其他包厢看到”“案发时有另一名男性实习生曾进入卫生间”“被害人因擅自换班被其批评遂有意打击报复”等辩解。
针对其辩解,承办检察官开展自行补充侦查,通过实际走访案发地、询问相关证人、调阅聊天记录等方式,逐一击破被告人不实辩解,精准指控犯罪,从司法层面维护妇女的性自主权。
2023年3月,杨浦区检察院以强制猥亵罪将刘某某提起公诉。2023年6月,杨浦区人民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承办检察官在精准指控犯罪的同时,关注到本案被害人在实习过程中遭遇强制猥亵行为,可能对其在今后的工作及学习环境中产生畏惧等心理问题。检察官在询问被害人的过程中发挥专业素养,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安抚其情绪,并联合其所在学校共同关爱被害人心理,从个人层面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
杨浦区检察院表示,本案系酒店管理人员利用上下级关系实施强制猥亵妇女的犯罪行为,属于职场性骚扰的一种。涉案酒店存在人员管理、任用不当、监控存在盲区,法治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为避免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好妇女工作环境,承办检察官采用制发《检察建议书》的形式,在选人用人、维护妇女员工工作环境等方面向涉案酒店提出建议,并得到涉案酒店采纳,进一步预防涉案酒店职场性骚扰的发生,从社会层面维护妇女的工作环境。
4月22日,杨浦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召开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澎湃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杨浦区检察院坚持依法从严惩治侵害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202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侵害女性被害人财产安全、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案件167件,其中盗窃、诈骗等侵财类犯罪占比较高,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次之;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件。(记者 李菁)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