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从优机制、强保障、严执法、固生态等方面,对今后工作进行再部署,作出了坚定不移推进长江禁渔的决策部署。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决策,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恢复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的重要举措。禁渔三年多以来,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有力,禁捕水域管理秩序平稳,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这彰显着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实步伐,也显示我们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
自古以来,长江不仅孕育了璀璨的中华文明,也承载着亿万生灵的生存与繁衍。长江十年禁渔政策的实施是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重要转折点。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标志性物种长江江豚2022年的种群数量约1249头,比2017年普查时增加了237头,这是自2006年开始普查以来,首次实现历史性止跌回升。这一成果不仅是数字上的增长,更是禁渔政策的有效性和生态恢复的有力证明,同时也展示了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正在呈现恢复的积极趋势。此外,珍稀濒危鱼种如胭脂鱼、长吻鮠、子陵吻虾虎鱼等物种资源加快恢复并进入良性循环状态。未来,继续落实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的拯救行动计划,优化长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网络,科学开展禁渔效果评估和完整性指数评价,加快突破重点濒危物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瓶颈,这些举措都值得期待。
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加强政策协同和工作协同至关重要,有利于形成与大保护整体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性循环局面,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近年来,在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沿江各省市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优化协调服务和督促落实,协同推进禁捕水域工作平稳进行,形成了协同配合、运转高效顺畅的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格局。长江禁渔政策的执行和监管是确保政策成功的关键,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机关加大了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完善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合作机制,建立自动化、智能化的监控系统,全天候强化重点水域监测监管,开展人防技防结合、专管群管并重的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对违法者进行法律制裁,有效防止长江流域规模性非法捕捞反弹回潮。在湖北宜昌,尽管禁渔之后,国家规定允许一人一钓一杆进行休闲垂钓,但宜昌市早在2018年就规定,葛洲坝下游60公里范围内的全部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休闲垂钓也被禁止。因为葛洲坝下游60公里内水域是四大家鱼等鱼类重要繁殖区,更是中华鲟的唯一自然繁殖产卵场。目前看来,这些措施有力、有效。
长期以来,长江沿岸的渔民依靠捕鱼为生,稳定上岸渔民的生计、适应岸上生产生活方式和渔民安置保障成为长江十年禁渔的社会基础。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度关注退捕渔民民生问题,做到“应帮尽帮、应保尽保”。针对23.1万多名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分类施策、跟踪帮扶,困难渔民“一人一策”开展动态精准帮扶;15.4万名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退捕渔民全部转产就业;符合参保条件的22.1万名退捕渔民全部参加养老保险,已有近5.1万人领取养老金。告别“靠水吃水”模式,因人设岗、因地制宜、就地就业,通过发展产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兜底帮扶等途径,为渔民提供针对性、实用性的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为退捕渔民开发“护渔员”兜底安置公益性岗位,成立养殖种植合作社,从“退得出”向“稳得住”和“能致富”纵深推进,让退捕渔民找到新的收入来源。同时,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在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通过广泛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长江生态保护的认识程度,鼓励人们参与到这场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守护长江母亲河的生动局面,共同推动长江生态保护事业的发展。
长江禁渔政策的实施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全社会持之以恒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为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最终实现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不仅将成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更将为全球环境保护贡献力量。我们共同期待着“水清岸绿、沙鸥翔集、鱼翔浅底”的美景,“一江碧水向东流”的长江母亲河也将继续滋养着亿万生灵。
(作者:马龙、杨莉莉,均系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分中心研究员)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