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文明所以衰落,根源一定隐藏在这一文明形态本身之中。所以,我们首先得对周代以农耕经济为主轴的社会风貌,做一个总体概览。那时,社会的主要人口,都居住在城堡之中。城堡之外,是整齐分割的一片片井田。井田制的土地分配是:农人 1 井 8 家,每家受田100 亩,外加公田 10 亩,共 880 亩;在这 880 亩土地中,必须留出20 亩作耕田者居住的庐舍区,平均每家两亩多宅地,由自家修造房屋,供劳动时居住。这种田间的简单房屋,叫作“庐舍”。没有官府号令,国人不能私自出城住进“庐舍”,自然也无法自由地在自家土地上劳作。鉴于“庐舍”为居住区,所以农人的社会组织,在野外劳动时节称为“庐”,回到城堡后称为“里”。这就是“在野曰庐,在邑曰里”。
拥有井田土地的“国人”,除了冬天听号令回城,每年大部分时间都在自家耕田的庐舍里生活劳作。屋舍之脊相望,鸡犬之声相闻。除必需的通婚之类的重大活动,以及在公井汲水时交换相互之间的剩余物品,人们通常是很少相互往来的。少数的农耕奴隶们,则几乎是常年分散居住在主人的井田里,过着大体同样的生活,只是没有“国人”身份罢了。井田制下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也是不能转让的。所以,“国人”的农耕生活无论多么粗简,也是有最低保障的。
到了春天,在宜于“启耕”的特定时日,官府会统一发出号令,国人才能出城住进田屋,开始一年的耕作。“启耕”的最高形式,是天子亲自到王田扶犁耕耘,作为春耕的开始。此所谓“启耕大典”。历经春、夏、秋三季,到了入冬时节,官府再度发布统一号令,农耕“国人”便得全部离开农田,回到城堡。这就是《汉书 · 食货志》所说:“春,令民毕出于野。冬,则毕入于邑。”
冬天回城后,“国人”又以“邻”“里”为单元,一邻五家,一里二十五家,修习武备,并开展礼仪教习、读书识字,以及来年的农事准备等活动。女子更严格,除日间家务及纺织外,晚上必须以所居小巷之“邻”为单元,进行集体纺织,直到夜半子时。此所谓“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女子所以必须集中在夜间纺织,其管辖理由是:“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同习俗。”
在对农田的耕作上,管制也很严格。每年种谷,必须五谷同时都种,以避免灾害;耕田中不得栽树,以免妨害五谷生长;耕耘收获时节,必须急如星火,如寇盗之至,以防成熟的庄稼因暴雨等灾害而流失;庐舍四周必须种桑树、果树、蔬菜,自家吃不了的可以相互交易。《诗经 · 小雅 · 信南山》说的“中田有庐,疆埸有瓜”就是这种自种与交易的情景。对于猪、狗、牛、鸡等家畜的繁殖,也必须不失时效,不能荒疏。女子必须修习养蚕、纺织技艺。人到五十岁,才可以穿帛制衣服,到七十岁才可以吃肉。
耕作管辖的最基本点,是“公田先耕”制度。
所谓“公田”,就是由“国人”公共耕作的官田。对于王畿国人,公田是天子王田;对于诸侯国的国人,公田是诸侯国君主、官员,或者贵族的官田。公田的收获物,全部归封地主人所有。所谓“公田优先”,是说每到出城耕作时节,农民都要先在公田里劳动。公田收种完毕,又恰恰到了规定时日,农民才能回到自家的私田里劳作。若公田没有收种完毕,即或是到了规定时日,也得延时将公田活路干完。不管私田的活路全部完成需要多少时日,到了规定时节,就得全部回到城邑,不能再住在田野里了。
城中的贵族社会,则在严格的礼制规范下,一板一眼地铺排着日常生活,铺排着精细的物质享受,铺排着往来宾客的酬酢唱和,铺排着隆重的权力运行。举凡出兵征战、战胜献俘、会盟诸侯、相互通婚、纳贡完赋这样的重大事件,都要在太庙举行,以示对祖先的不敢违背。所以,那时候对军事活动的运筹决策,叫作“庙算”;男子娶亲的礼仪环节,叫“告庙”。这是“凡公行,告于宗庙”的礼制要求,是不能省俭程式的。
无论是郊野农事,还是城堡社会,都是一片安宁平和的气象。
自进入早期国家时代,千年以来,中国大地上第一次普遍没有了频繁的混乱与动荡,出现了一幅恬静、肃穆、事事循礼的社会总图景。《易经》所谓的“往来井井”,《荀子 · 儒效》所谓的“井井兮其有理也”,后世延伸的成语“井井有条”,“井然有序”等,其本原意思说的都是井田制生活整肃和谐的社会景象。
周代礼治文明,缔造出如此一幅壮阔而又极具美感的社会画卷,对中国文明史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形成了后来历史上极为深刻的周文明崇拜情结。即或在周政权消亡许久之后的西汉末期,全面复辟周文明的思潮,还是大规模地爆发了一次。此后,以“周”为国号的政权,不知在中国出现了多少次。
“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这句话,是孔子说的。
仿佛是一种久远的呼唤,孔子的声音,标志着远去的周人与远去的礼治文明在我们民族的历史记忆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可是,就是如此庄严肃穆的礼治文明,却突然翻车了,突然大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