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太原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十项举措》(简称《举措》),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举措》明确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综合履职、企业合规改革等方面,全方位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助推太原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太原检方将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重点惩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最大程度实现追赃挽损,帮助被害民营企业挽回损失。
《举措》要求检方准确区分民事纠纷、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界限,加强对插手干预经济纠纷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且认罪认罚的案件,依法审慎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对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太原检方将持续推进全市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工作,加大对该立不立、立而不侦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加强对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性措施的监督。
同时,太原检方加大对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的监督,严厉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民事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债务、隐匿转移财产等严重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对以行政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不当行使行政职权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监督意见。
据悉,太原检方将健全涉知识产权案件“一案四查”工作机制,同步审查是否涉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以及商标恶意囤积、恶意抢注等行为,保护民营企业品牌利益和市场形象,并加强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全过程监督。
对于在检察履职中发现的民营企业内部管理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治理,引导企业增强合规意识,促进合规守法经营成为民营企业的自觉遵循。
另外,太原检方将开通涉企保护“绿色通道”,并开展“并检护企”专项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廉洁意识和底线意识。
文/刘小红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