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增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
央视新闻 2024-03-06 23:18

青海省县级以上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妇联主席100%进村(社区)“两委”班子,“一站式”维权站点覆盖率达90%以上;规范反家庭暴力公安接处警流程、反家暴知识纳入全省派出所所长培训……6日,青海省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王瑞菊在青海省“关注困境儿童和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青海省妇女儿童保护工作情况。

王瑞菊介绍,截至2021年,青海省女性人口289.01万人,0至17岁的儿童145.38万人。全省五级妇联组织健全,共建妇女组织7269个,有专、兼职妇联干部13382人,执委31350人。创建“妇女之家”6189个,其中“两新”组织“四新”领域706个,尼姑寺院27个。

青海省妇联组织开展活动,宣传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为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有效实施,2023年,青海省人大与省妇联首次联合行使立法权,结合青海省的反家暴工作实际,出台了《青海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在反家暴工作遵循的原则和工作机制、家庭暴力的预防、家庭暴力的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责任等方面均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为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类似案件和维权难点问题提供示范指导。

“在做好常态化走访排查方面,我们重点了解掌握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单亲、失亲、矛盾多的家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妇女和儿童的保护。”王瑞菊说,2023年,青海省妇女联合会每半月召开专题会议,商讨婚姻家庭纠纷隐患,增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实效,推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

同时,青海省妇联与有关部门联合建立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推动反家暴会商、困境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落实、实施巾帼法律明白人培养等指导意见,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建立婚姻家庭矛盾重点家庭,特别是家暴家庭档案,实行红黄蓝“三色”动态管理和分级处置。

青海省妇联组织开展活动,宣传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王瑞菊表示,在青海省婚调委“县级全覆盖”的基础上,青海省妇联将与省司法厅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联合建立200个婚调室,通过“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落实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待遇,培树一批活跃在妇女身边的法治宣传、走访排查、纠纷化解、情绪疏导、关爱帮扶等基层服务窗口,不断提升分级分类处置、专业调解服务,打通婚姻家庭问题服务“最后一公里”。

文/祁增蓓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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