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如何更好地把握执法尺度,宽严相济,让执法对象能真正认识到错误、自觉守法,成为全国很多地方正在积极探索的方向。在广东深圳,当地轨道交通警方创新开展了“敬告式执法”,对无主观恶性的轻微违法行为,除了不予处罚,还会向当事人开具法律风险敬告书,让当事人自觉懂法守法。
面对轻微违法行为 警方“敬告式执法”
深圳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福田轨道交通派出所民警李日文:1月5日,大概8点钟左右,在一号线站台有两个男乘客发生言语冲突。因为工作人员发现及时,两位男乘客当时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已经拉开了两边,随后我将两人带到警务室,进行进一步了解。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深圳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福田轨道交通派出所民警李日文:因为当事人有些不清楚法律后果,我就对双方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双方在公共场合打架斗殴是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是要进行处罚的,如果受伤人员严重,要追究刑事责任。
民警立即向当事人进行询问并调取事发时的公共场所视频。调查中民警发现,事发时正值地铁站内的早高峰时期,由于人多拥挤,两名当事人在着急前往地铁站台乘车上班时发生了两次碰撞,继而产生了口角和拉扯。
由于双方的拉扯并没有造成实际伤害,也没有在地铁站台内造成严重影响,属于无主观恶性的轻微违法。事后当事人也都意识到了自己的过激行为,愿意与对方和解。那么,对于当事人无主观恶性的轻微违法行为,应该如何处理呢?
深圳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福田轨道交通派出所民警李日文:违法行为是轻微的,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是符合现场化解或者劝导情形的。
民警经过综合考量后认为,这起地铁站内的纠纷符合轻违不罚的情形。对于这种无主观恶性的轻微违法行为或存在违法风险苗头的行为,处警民警除了会当面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之外,还会在现场给当事人开具法律风险敬告书进行宣讲。
听完民警的释法普法后,两名当事人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表示这次虽然被免予处罚,但是他们已经从中吸取到教训,以后一定要遵守法律、文明出行。
当事人:通过民警提供的法律(风险)敬告书,我才知道我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不是驻站民警及时制止我们的行为,我们事件双方都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罚。
警方介绍,面对这些无主观恶性的轻微违法行为,如果处警民警仅仅是当面进行批评教育,当事人可能并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会造成违法的严重后果。而通过给当事人开具法律风险敬告书的形式,进行释法说理,更能触动当事人的内心,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
深圳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副局长成传明:由民警向当事人开具法律风险敬告书进行宣讲,告知法律规定和违法后果,通过以案释法,让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的严肃性,自觉约束自身行为,做到法理情相融合,让公安机关执法行为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看病乘地铁途中背包丢失 民警帮助寻回
前不久,在北京地铁站内,一名丈夫抱着哭泣妻子的画面在网络上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妻子在坐地铁时,丢失了一个背包,而背包里是他们准备去医院看病的钱和材料。事情后来怎么样了?一起了解:
2023年11月24日下午,在北京地铁的大厅里,一对夫妻相拥在一起。丈夫一边抱着流泪的妻子,一边轻拍她的背安慰着她。
魏女士:我那天本来就是去医院检查身体去了,然后就把包垫在我的后背了,是和我爱人一块,我俩下车之后,我爱人说你的包呢,我突然想起来我的包就没拿。
地铁的工作人员一边帮助这对夫妻报了警,一边宽慰着魏女士。背包不见了,魏女士着急地哭了,因为包里的东西对她来说十分重要。
魏女士:包里有10200元,其实就是办住院交住院押金,然后我就取了一部分(现金),我也需要里面的证件,去办理入院手续。可能是我自己身体不太好,就觉得包也丢了,我就感觉我挺倒霉的。
事发当天是星期五,两天之后的星期一魏女士就要办理住院手续,住院做手术。民警了解了魏女士的情况后,把他们带回警务室休息,并立刻展开调查,寻找魏女士的背包。
民警一边安抚魏女士的情绪,一边联系地铁每一站的工作人员进行查找。半小时后,消息反馈回来,其他站都没有发现魏女士的背包。
魏女士:我就觉得可能找不回来了。后来我就想丢这么多钱,还有那么多卡,后期补卡可能也是一个麻烦的事,然后就觉得挺难过的。
民警让魏女士和她的丈夫回家后,立刻到派出所调取他们夫妻二人乘坐车次的车厢内视频进行排查。但是,由于魏女士夫妻二人坐在距离摄像头较远的位置,民警通过画面看不到背包是怎么不见的。
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焦化厂站派出所民警李建阳:我们用了两三天的时间,因为要看车厢录像,还要再调取站台录像,还要翻到出站口的录像。
经过大量视频排查,民警终于有了遗失背包的线索。公共场所视频画面显示,在魏女士夫妻二人下车后,在他们座位附近的一名女子起身准备下车。这名女子起身时又向座位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两只手放在了身体的前面,像是在托着什么东西。民警随即调取了这名女子出站时的画面,分析应该是这名女子将魏女士的背包随身带走了。
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焦化厂站派出所民警冯大为:寻找轨迹之后找到捡包人,她说因为时间很晚了,她没有找到当时的工作人员和警方,之后就先把包带回家了。
经过沟通,捡到背包的女子把背包送了回来。在民警的见证下,魏女士的丈夫检查了背包,清点了包里的物品和现金。
交接的当天,魏女士已经补办了身份证件,办理了住院手续准备手术。她听到背包找回的消息之后,非常高兴。
魏女士:那天是我老公来交接的,我就没来,因为那天我已经在医院了。自己身体不舒服,但是那天我真的很高兴。(民警)真的挺负责任、挺辛苦的。
民警提示,乘客应将随身物品看管好,避免丢失。如果捡到他人的物品,也应及时上交。
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焦化厂站派出所民警冯大为:在公共场所对于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捡到之后要立即上交给公安机关或者当时的工作人员,这样可能方便我们寻找,方便开展下一步的工作。如果没有及时归还据为己有的话,可能会面临法律的惩罚。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