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以前因短线交易获益近40万元,当时上交收益并公开道歉的乐普医疗前高管又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月29日,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乐普医疗,300003)公告称,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郭同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郭同军担任公司高级副总经理期间,其女儿通过自己名下证券账户于2022年1月4日、1月5日、3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乐普医疗股票36.89万股,交易金额864.0106万元,郭同军名下证券账户于2022年4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乐普医疗股票4.99万股,交易金额80.9125万元。
警示函认定,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郭同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其应当吸取教训,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乐普医疗2022年5月27日致歉函公告部分内容
实际上,早在2022年5月27日,乐普医疗就曾公告郭同军出具的《关于本人及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根据当时的致歉函,郭同军女儿通过其名下证券账户卖出公司股票36.89万股,成交均价23.42元; 郭同军通过其名下证券账户买入公司股票4.99万股,成交价16.22元。上述短线交易获益为39.7703万元,已于2022年5月26日全数上交乐普医疗。
在上述致歉函中,郭同军声明事先并不知悉女儿交易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其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为女儿个人操作。郭同军女儿声明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投资止损考虑,上述股票交易行为均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2021年报资料显示,郭同军1966年出生,曾在国家财政部、中船重工集团、中国重工等单位任职。2022年报提到,2022年5月20日,郭同军申请辞去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职务,但还继续担任公司集团党委书记。郭同军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从2023年三季报来看,郭同军本期解除限售股数110.1万股,期末已经没有公司的限售股份。
对于此次收到警示函,乐普医疗称,公司再次汲取该事件发生的深刻教训并进行反思, 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优化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防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乐普医疗创立于1999年,2009年上市,是我国最早从事心脏介入医疗器械研发制造的企业之一,被称为“心血管第一股”。当前,乐普医疗的主营业务覆盖医疗器械、药品、医疗服务及健康管理三大板块,其中医疗器械板块是乐普医疗业务中收入规模最大的板块,主要包括心血管植介入、体外诊断、 外科麻醉三大板块,而心血管植介入是公司核心业务板块。
乐普医疗旗下还拥有多家上市公司,包括在港交所上市的ADC药企乐普生物(2157.HK),以及聚焦于结构性心脏病医疗介入器材的控股子公司心泰医疗(2291.HK)。2023年7月,乐普医疗还公告称,拟将控股子公司常州秉琨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拆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002年9月,乐普医疗还成功发行GDR于瑞交所上市,是创业板首家在瑞交所上市成功的企业。
截至1月29日收盘,乐普医疗报13.82元/股,跌0.22%,市值259.9亿元。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