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五棵松桥附近,一辆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红色燃油三轮车进入了巡逻民警视线,经过核查,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还存在揽客拉活的行为,海淀交通支队会同海淀公安分局启动融合执法,对驾驶员进行罚款、拘留的处罚,对其车辆进行依法扣留。
据了解,1月10日早7时许,海淀交通支队公主坟大队民警在路面巡查时,发现一辆未上牌的正三轮摩托车在海淀区五棵松桥辅路附近行驶,且驾驶员存在揽客拉活的行为,随即会同海淀分局万寿路派出所开展融合执法,并于8时许,这辆红色正三轮摩托车在公交站前被成功查获。
经进一步核查,这名驾驶员名为骆某某,民警发现她之前曾因揽客拉活和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被警方处理过,此次,她再次明知故犯,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更为严重的是,骆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她所驾驶的燃油三轮摩托车也未登记上牌,在驾车过程中,还经常伴随着闯灯逆行、随意并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面对民警的质询,骆某某竟理直气壮地表示,自己因不识字而无法考取驾驶证,只要能跑会开就能上路。
最终,骆某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海淀交通支队处以罚款1200元,行政拘留10日,其所驾驶的车辆被扣留,同时,由于她无证驾驶“黑摩的”非法占道揽客拉活,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海淀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北京交管局提醒,燃油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任何无牌无证的车辆均禁止上道路行驶,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燃油三轮摩托车的,依法处以罚款拘留,对于驾驶燃油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存在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交管部门也将依法予以查处。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