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等美媒报道,当地时间1月9日,谷歌在波士顿联邦陪审团面前反驳一名计算机科学家的主张。该科学家主张谷歌侵犯了其人工智能技术(AI)处理器的专利,并要求谷歌应向其公司支付16.7亿美元专利侵权费用。此前该科学家曾寻求高达70亿美元的经济赔偿。
据悉,原告方为Singular Computing的创始人,马萨诸塞州科学家和前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约瑟夫·贝茨(Joseph Bates)。在庭审中,他的律师告诉陪审团,原告方贝茨在2010年至2014年期间与谷歌分享他在数据处理方面的创新。而谷歌在与他多次会面讨论解决开发AI的核心问题的想法后,在未获得其授权的前提下,抄袭了贝茨的技术以开发谷歌的AI芯片。
根据律师的表述,贝茨教授的创新主要被应用在谷歌的张量处理单元(TPU)里面,TPU并用来支持谷歌搜索、Gmail、谷歌翻译和其他谷歌服务中的人工智能功能。另外包括Deep Mind团队推出的著名围棋AI AlphaGo的训练也依赖谷歌TPU提供硬件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张量处理对于AI的发展至关重要。近十多年来,AI发展的核心技术路径就是机器学习。而张量则是机器学习的基础数据结构。张量运算处理为AI发展提供了最关键的数学基础。
在庭审中,原告方律师引用了谷歌公司的内部电子邮件。在邮件中,谷歌现任首席科学家杰夫·迪恩(Jeff Dean)曾向其他人讲述贝茨的想法是如何“非常适合”谷歌正在开发的产品。另一名员工则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表示,他们“沦陷于乔的想法里”。
此外原告方指出,谷歌于2016年推出其初代TPU,用于适配语音识别、内容生成、广告推荐和其他功能的AI。虽然初代TPU没有侵犯原告专利,但是谷歌公司在2017年和2018年推出的第2、3代处理单元(即TPUv2和TPUv3)则侵犯了原告的专利。
原告还补充说,谷歌在2017年之前就意识到,其对基于AI的用户服务的需求显著超过了其计算能力。 该公司承认,如果没有将贝茨的专利技术集成到其计算机中,“它至少需要将其计算能力扩大一倍,才能满足仅提供增加的语音识别服务的需求。”
对此谷歌公司律师罗伯特·范·内斯特(Robert Van Nest)反驳说,设计芯片的谷歌员工从未见过贝茨,他们的设计独立于那些见过贝茨的员工。他表示贝茨是一位“失落的发明家”。因为他此前并没有说服包括Meta Platforms(Facebook 母公司)、微软、亚马逊和OpenAI在内的无数公司使用他的技术。
范内斯特表示,贝茨的技术使用了近似数学,可能会产生“错误”的计算。“谷歌的芯片与Singular专利中描述的芯片有根本的不同。”
根据此前报道,原告方Singular公司曾要求谷歌公司因侵犯其两项专利赔偿高达70亿美元的损失。但在庭审中,原告方下调了赔偿金额要求,称谷歌应支付16.7亿美元。
同日,华盛顿的一家美国上诉法院也审理了谷歌对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的另一项上诉,该上诉涉及是否应宣布Singular的专利无效的问题。去年7月,谷歌公司在另一场庭审中主张贝茨开发的计算机架构不符合美国的专利保护规范,贝茨的专利无效。一位联邦法官当庭阻止谷歌公司向陪审团宣扬这项主张。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