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检察建议工作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河南省驻马店市检察机关坚持以制发高质量检察建议补齐社会治理短板,推动解决深层次社会问题,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心全意答好“人民考卷”。
为农村土地管理堵上漏洞
结合宅基地、承包地引发案件的办理情况,2023年11月27日,西平县检察院向该县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做好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加强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等建议。
2022年10月20日,郭某与同村村民陈某因两家农地边界划分发生纠纷,争执过程中,郭某将陈某妻子推倒在地,导致后者右前臂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之后郭某及时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2023年3月6日,西平县检察院对郭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对郭某作出行政处罚。
“类似因农田边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我院已办理多起。”检察官调取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公安机关预警监测平台数据资源,梳理出近两年数十起农村故意伤害类案件,发现大都由农户之间的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引发。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边界争议激化,影响的是农村的和谐稳定和企业的健康发展。西平县检察院多次与职能部门磋商后达成共识,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农村资源确权,确立以镇政府为纠纷解决主体、县公安局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堵塞治理漏洞,履行“治未病”的诉源治理职责。
据悉,该县农业农村局在接收检察建议之前,已按此前座谈交流的意见,建立问题台账,收到检察建议后,进一步加快了推进土地资源权属管护、规范宅基地审批及统计宅基地基本情况等工作的进度。
凝聚合力消除水体污染
“检察建议对象精准,行政单位正视问题,这才是综合治理的意义所在。”2023年8月29日,受泌阳县检察院邀请,参加梁河流域污染治理综合评估的全国人大代表祁兴磊感慨道。
2023年2月23日,祁兴磊在泌阳县检察院调研时,向该院提供了梁河流域存在水体污染问题的线索。经检察机关调查,梁河上游流域确有养殖场污水直排、生活垃圾堵塞河道,雨、污排水管道不畅等问题;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泌阳分局、梁河流经的乡镇街道、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职不到位,导致梁河部分河段水体污染问题迟迟未得到有效解决。
2023年4月25日,泌阳县检察院向上述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及时对河道进行清理,强化污染源头治理。同时,该院将检察建议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向全国人大代表祁兴磊书面反馈案件办理情况。
为推动梁河流域长效治理,泌阳县检察院就梁河黑臭水体的形成、检察履职情况、梁河治理对策和检察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对泌阳县梁河黑臭水体检察履职情况的报告》专题汇报,并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的办法》。
建章立制筑牢消防安全屏障
2023年2月,驻马店市消防支队依托“行政+检察”工作协作机制,将正阳县某生活广场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线索反馈至驻马店市检察院,后该线索被移交至正阳县检察院调查核实。
检察官现场摸排时发现,该生活广场未经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多处消防设施不合规范,2021年县消防救援大队曾对此进行处罚,该问题却依然未得到有效整改。
经检察官调查了解,消防验收工作涉及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消防大队等多家单位,机构改革后相关管理职责未得到明确,各单位职权边界模糊,致使该生活广场在因消防安全问题受处罚后,后续进展没有得到有关部门持续关注和跟进。
2023年5月24日,检察机关向上述四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同时,督促消防大队向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随后,城管、住建、应急、消防等单位按照县委批示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发现全县有19家企业未经消防验收即擅自投入使用,城市管理局立案4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
2023年7月26日,该院与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消防大队、公安局等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消防安全协作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问题咨询、联席会议、联合调查等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消防安全。
“检察建议的落实是正视问题、共同寻求破题之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我们多次向本地党委请示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落实。”驻马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军介绍道。
2023年4月3日,《中共驻马店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明确提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工作格局。2023年8月7日,驻马店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平安办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规定将检察建议的回复办理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考核。驻马店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作为检察建议的目标追求,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尽主责、补缺位,力求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合力。
文/记者 刘立新 通讯员 龚楠楠 付冬萌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