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就《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情况作了介绍。
南都记者了解到,今年12月11日,李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批准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明确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此前,新修改的专利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在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保护、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完善专利授权制度等方面作出多项新的制度安排。
完善专利申请、专利审查等制度
为保证新专利法的有效实施,此次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完善专利申请制度,便利申请人和创新主体;二是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专利行政保护,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专利公共服务,促进专利转化运用;五是加强同国际规则的衔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据申长雨介绍,这次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在多方面实现了制度上的新突破、新发展。比如在专利申请制度上,新增了优先权恢复、增加和改正制度,放宽优先权手续和申请程序要求,为国内外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在加快审查、集中审查等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延迟审查制度,使审查周期更好地与专利的市场化运作相协调、相匹配,满足创新主体多样化需求。
细化专利开放许可制度
在专利保护制度上,专利法实施细则也明确了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的请求条件、时间要求、补偿期限计算方式以及补偿范围等具体制度,更好地平衡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同时,专利法实施细则细化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明确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要求、不得实行开放许可的情形等具体内容,还完善了职务发明创造奖励报酬制度,适当提高了授予专利权后的法定奖励标准,将转化实施后的法定报酬标准调整为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给予合理报酬。
“此外,为了与我国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相衔接,新增了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特别规定,明确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具体审查程序。”申长雨说。
申长雨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抓好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落实,更好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焦点
如何落实新领域新业态的专利保护?
国知局:持续完善AI等新领域的专利审查标准,助力申请获权
南都记者注意到,新领域新业态的专利保护,在整场新闻发布会上被多次提及。今年1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专利法实施细则》时,也明确要着力发挥专利法在促进科技创新和新产业新赛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如何落实这一要求?申长雨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加大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
他以电动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为代表的绿色低碳产业为例,称这些产业快速发展背后,离不开专利技术的支撑。其中,在电动汽车方面,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重点企业全球有效专利量已经超过10万件,并且呈逐年快速增长势头。
面对技术的迭代和产业变革的提速,申长雨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完善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标准,综合运用多种审查模式,助力绿色低碳技术和未来产业领域专利申请获权,为新能源新材料等绿色低碳技术和量子信息、生命科学、类脑智能等未来产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供给。
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将大力培育绿色低碳技术和未来产业高价值专利,支持建设运行相关产业专利池,并鼓励探索开展专利开源,更好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助力产业做大做强。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王培章表示,依托国家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目前上线绿色低碳、中医药、人工智能等18个专利专题数据库,累计收录1.5亿条专利数据,为新领域新业态科技创新提供支撑。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在现行细则的基础上新增30条,删除4条,条款数量变为149条,是历次细则修改中变化最大的一次。为保障修改后的细则顺利生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步完成了《专利审查指南》《关于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审查业务处理的过渡办法》等4部配套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这些配套制度将于明年1月20日与《专利法实施细则》同时生效实施。
上述文件里同样明确了“加强新领域新业态专利保护”的重点内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张鹏介绍,为着力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科技创新和新产业新赛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相关配套制度积极回应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领域产业发展诉求,修改有关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标准,促进专利质量提升。
在回应如何提升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部长魏保志表示,目前发明专利审查平均周期已缩短至16个月,发明专利结案准确率达到94.2%,审查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提升至86.3。聚焦国内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需求,下一步要持续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保护规则和审查标准,同时还将优化审查资源配置,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如何唤醒“沉睡”专利?
国知局:提出三百余条措施,强化专利产业化导向
专利“不愿转”“不敢转”“不能转”的问题,怎么破解?如何打通专利转化的关键堵点?
据南都记者了解,今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对我国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作出专项部署。该方案提出,到2025年,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明显提高,全国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8000亿元。一批主攻硬科技、掌握好专利的企业成长壮大,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加速形成,备案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产值超万亿元。
新闻发布会上,申长雨透露了这项专项行动的最新工作进展。他提到,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等21个部门组建了工作专班,建立了推进机制,制定了推进方案,细化提出77项具体任务和307条细化措施。
具体而言,一是加快梳理盘活高校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研究起草了《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目前江苏、广东、湖北、四川等科教大省已率先启动本省高校、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的摸底工作。二是大力推进专利开放许可。截至今年10月,共向10万多家中小企业推送了4万多件试点开放许可专利,达成许可超过1.2万项。三是分领域支持头部企业和链主企业牵头产业链上下游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池构建和产业化运营等工作,形成专利转化的合力。
针对专利“不愿转”的问题,申长雨表示,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声明制度方案》,推动完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明确职务发明专利转化奖励制度。针对专利“不敢转”的问题,则从健全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入手,优化相关国有资产考核方式。
为解决专利“不能转”的问题,申长雨表示,已联合教育部在110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启动实施以产业化前景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强化专利产业化的导向。
文/李玲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