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又有新进展,11月2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余华英对一审认定其拐卖儿童十一名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但提出量刑过重。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则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余华英认为量刑过重 检方建议维持原判
2023年9月12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余华英伙同龚显良(已故)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拐骗11名儿童到河北省邯郸市出卖,以其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素燕、张晓峰、侯通通经济损失共人民币九万元。被告人余华英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素燕、张晓峰不服,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庭审中,余华英对一审认定其拐卖儿童十一名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仅提出了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其辩护人提出余华英有坦白情节,认为量刑过重,建议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提出了附带民事部分判赔数额过低的上诉理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上诉人余华英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今天的庭审中,杨妞花和丈夫以及姐姐、姐夫都来到了庭审现场,杨妞花表示,她希望二审能维持一审判决,相信余华英最终会受到严惩。杨妞花的姐姐则哽咽着说,即使余华英被判死刑,但是她们姐妹两人吃过的苦却再也弥补不回来了,如果不是妹妹被拐走,她们两人本可以衣食无忧地成长。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今天的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庭审中,余华英认罪,但是觉得量刑过重。王广文称,本案中,余华英拐卖的11名儿童没有一名是她主动供述的,都是找她核实之后她不得以才供出的,他们觉得从这点来说看不到余华英的任何悔意。
贵阳警方披露抓捕人贩子余华英细节 曾虚报姓名
杨妞花是被余华英拐卖的儿童之一。1990年,杨妞花生于贵州织金县,此后随父母和姐姐来贵阳生活。1995年,一对男女租住到杨妞花家隔壁,与5岁的杨妞花逐渐混熟了。当年冬季的一天,那对男女趁杨妞花的父母不在家,以上街买毛衣扦子为由将她带走,拐卖至河北邯郸,被一名聋哑男子收养为女儿,更名为李素燕。从此杨妞花失去了与家人的联系。但是,她心里一直记得拐卖者的长相和姓氏——那个被称呼为大伯的女人姓余,重庆口音。长大之后,杨妞花一直坚持四处寻亲。2021年5月,通过网络的力量以及媒体报道,杨妞花凭着记忆中称呼外婆为“阿布袋”的方言,最终与姐姐成功取得联系。经过DNA比对,两人正是亲姐妹。爸爸妈妈都是贵州毕节织金的苗族人。爸爸在四处寻找杨妞花未果后经常借酒浇愁,母亲总是以泪洗面,两人均已带着遗憾去世。
2022年1月,杨妞花向贵阳警方邮寄相关材料,希望将人贩子绳之以法。当年6月30日,根据杨妞花提供的线索,警方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余华英抓获归案。杨妞花说,在警方提供的10多张照片里,她一下子就指认出来了。
此前,贵阳警方曾披露抓捕人贩子余华英细节。杨妞花报案的第二天,南明公安立为刑事案件侦查,并由贵州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牵头,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和南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但让专案组没想到的,案件的侦办比预想的艰难得多。
在侦查过程中,侦查员前往云南3次、前往河北4次、前往重庆3次,还多次前往省内都匀、遵义、毕节等地核实情况。
立案后,侦查员立即前往河北邯郸摸排线索,侦查员按照线索入村寻找到相关人员时屡屡碰壁,侦查员只好白天休息,趁晚上无人时潜入村子里,对照住户门牌号码,直接进户落实情况,寻找被拐受害者和案件关系人。经过多方核实,得到的结果却让人大吃一惊,拐卖杨妞花的人贩子,不叫余华英,而叫“张芸”。而这名叫“张芸”的女子,因拐卖儿童在云南省大姚县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侦查员随即赶往云南大姚,调取“张芸”入狱时的黑白照片和指纹,经南明公安技术室民警认真比对,“张芸”与余华英为同一人。当时,余华英为逃避侦查和打击,故意虚报了姓名。专案组侦查员再次前往河北邯郸核实,确定“张芸”即余华英。随后,侦查员又前往重庆大足进行侦查,深入了解情况。
2022年6月30日晚,专案组侦查员向阳、曾凤龙、宋瑒将余华英抓获。鉴于案情复杂,为了找回更多被拐受害者,2022年8月4日,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余华英曾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面对民警审讯,余华英以为自己“经验足够丰富”,加之想到年代久远、公安取证困难,审讯最初,其拒不承认犯罪事实。而在侦查员收集的大量证据面前,余华英最终交待,其于1990年至2000年期间,在多地作案10起,拐骗11名儿童至河北邯郸卖出的犯罪事实。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