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不外乎意志的活动。而意志是盲目的:其所恃以为较近之观照者,是知识;所以供远照、旁照之用者,是感情。
意志之表现为行为。行为之中,以一己的卫生而免死,趋利而避害者为最普通;此种行为,仅仅普通的知识就可以指导了。进一步的,以众人的生与利为目的,而一己的生与利即托于其中。此种行为,一方由于知识上的计较,知道众人皆死而一己不能独生,众人皆害而一己不能独利;又一方面,则亦受感情的推动,不忍独生以坐视众人的死,不忍专利以坐视众人的害。更进一步,于必要时愿舍一己的生以救众人的死,愿舍一己的利以去众人的害,把人我的分别,一己生死利害的关系,统统忘掉了,这种伟大而高尚的行为,是完全发动于感情的。
人人都有感情,而并非都有伟大而高尚的行为,这由于感情推动力的薄弱。要转弱而为强,转薄而为厚,有待于陶养。陶养的工具,为美的对象;陶养的作用,叫作美育。
美的对象,何以能陶养感情?因为他有两种特性:一是普遍;二是超脱。
一瓢之水,一人饮了,他人就没得分润;容足之地,一人占了,他人就没得并立;这种物质上不相入的成例,是助长人我的区别、自私自利的计较的。转而观美的对象,就大不相同。凡味觉、臭觉、肤觉之含有质的关系者,均不以美论;而美感的发动,乃以摄影及音波辗转传达之视觉与听觉为限,所以纯然有“天下为公”之概。名山大川,人人得而游览;夕阳明月,人人得而赏玩;公园的造像,美术馆的图画,人人得而畅观。齐宣王称“独乐乐,不若与人乐乐”,“与少乐乐,不若与众乐乐”;陶渊明称“奇文共欣赏”;这都是美的普遍性的证明。
植物的花,不过为果实的准备;而梅、杏、桃、李之属,诗人所咏叹的,以花为多。专供赏玩之花,且有因人择的作用,而不能结果的。动物的毛羽,所以御寒,人因有制裘,织呢的习惯,然白鹭之羽,孔雀之尾,乃专以供装饰。宫室,可以避风雨就好了,何以要雕刻与彩画?器具可以应用就好了,何以要图画?语言,可以达意就好了,何以要特别音调的诗歌?可以证明美的作用,是越超乎利用的范围的。
既有普遍性以打破人我的成见,又有超脱性以透出利害的关系;所以当着重要关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死不能屈”的气概;甚且有“杀身以成仁”而不“求生以害仁”的勇敢;这是完全不由于知识的计较,而由于感情的陶养,就是不源于智育,而源于美育。
所以吾人固不可不有一种普通职业,以应利用厚生的需要,而于工作的余暇,又不可不读文学,听音乐,参观美术馆,以谋知识与感情的调和。这样,才算是认识人生的价值了。
本文来源:《美育代宗教说》,东方文化书局1973年版。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