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通过网络拍卖大宗股票分拆处置模式,成功处置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4452.78万股上市无限售流通股股票。本次分拆处置将100万股作为最小申报数量,根据开拍前一日股票的收盘价实时确定每股起拍价为3.2元。本次拍卖获得围观8034人次,5人报名,经过8轮竞价,最终3人获拍,总成交金额达1.43亿余元。这也是北京法院首次采用分拆处置模式对大宗股票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上市公司股票处置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整体拍卖对竞买人资金能力要求较高,如何提升大宗股票成交率和成交价格成为执行工作中的难点、痛点。为解决这一困境,三中院联合京东拍卖平台,借助平台技术优势,创新探索大宗股票分拆处置模式。
分拆处置模式区别于传统的网络司法拍卖“整体拍卖,价高者得”的处置方式,该模式可以实现“整体拍卖,多人获拍”,即处置法院可以配置标的物的“总处置数量”和“最小申报数量”,竞买人交纳保证金时即需填写“申报数量”。获拍原则为“价高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即出价金额一致,则申报数量高者优先获拍;出价金额和申报数量均一致,则最后一轮出价时间早者优先获拍。拍卖结束后由系统自动匹配成交结果,并可批量生成《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成交裁定书》。竞买人实际获拍数量则依次取决于出价金额、申报数量和出价时间。
大宗股票分拆处置模式能够有效破解财产处置难题,提升执行质效。对申请执行人而言,分拆处置模式有利于提高标的成交率和成交价格,进而最大程度保障其胜诉权益实现;对被执行人而言,执行法院依据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适当的财产变价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实现其财产真实价值;对竞买人而言,分拆处置对其资金要求相对较低,有利于提升其参与度;对执行法院而言,分拆处置可以实现“一个标的,多人获拍”,减少其制作拍卖及成交文书工作量,提升工作效率;此外,分拆处置有利于保障证券二级市场的稳定,避免大宗股票强制售出带来的股价剧烈波动。
法院表示,此次大宗股票分拆处置模式的成功适用,为法院处置大宗可分财产提供了新的思路,三中院将继续探索“分拆处置”模式在财产处置中的应用场景,尝试对批量房产、车位、种类物动产等进行分拆处置,进一步提升财产处置质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