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崇州市一小区内2岁女童遭未拴绳大型犬撕咬受伤一事引发关注。目前,当地警方正在全力展开调查处置工作。10月1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受伤女童家属处获悉,现在咬孩子的狗已经找到,但是狗主人还没有找到。现在孩子伤口比较严重,还处在昏迷当中,家属有些忧心后续治疗费用。
警方:正在全力展开调查处置工作
10月16日上午,一段“女童遭烈犬撕咬”的视频在网络传播。视频显示,一只大型黑色犬只在路上停留,一位女士带着孩子从居民楼出来,黑色犬只便开始攻击两人。女士带着孩子试图躲闪,但之后两人均摔倒在地上,孩子则遭到犬只撕咬、拖拽。之后在居民楼下方的草地上,黑色犬只继续多次撕咬倒在地上的孩子,虽然孩子的家人用身体努力保护孩子,但孩子依然遭到黑色犬只的撕咬。在此过程中,有旁边的人拿着拖把试图驱赶犬只。
10月16日下午,成都崇州警方发布消息,2023年10月16日8时2分,警方接报警称,有群众在成都羊马街道恒大西辰绿洲小区内被狗咬伤。
经调查,10月16日8时许,邓某与女儿唐某在小区楼下行走时,遇一黑色犬只和一白色犬只,黑色犬只对唐某发起攻击,将其咬伤。8时30分,邓某、唐某被送至医院。经诊断,唐某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医疗救治专家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完善后续医疗救治措施。邓某体表擦伤,已处理。
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展开调查处置工作,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家属:涉事犬只已找到 孩子还在昏迷
10月17日,被咬女童的家属告诉北青报记者,现在咬孩子的狗已经找到了,但是狗主人还没有找到。事发的地方在他们小区,以前并没有见过这条狗,事发之后才知道小区里竟然会有两条不拴绳子的大狗。
对于孩子的情况,家属介绍,现在孩子还没有醒,仍处在昏迷之中。“孩子伤口比较严重,医生觉得孩子年龄太小,醒了以后怕她承受不了这个痛苦,就打了药,也是为了缓解孩子的疼痛。”
家属表示,现在孩子的治疗费用还没有着落,也没有人承诺到底谁来承担这个费用。小区物业昨天来了医院垫付了一部分费用。医生还没有跟他们沟通孩子后续怎么治疗,他们现在有点担心后续治疗问题,因为孩子的治疗费用太昂贵了。
医生:医院一定会为女孩提供全方位救治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10月17日凌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博士、副主任医师朱育春在短视频平台向公众讲述了会诊情况。
朱育春表示,华西医院团队和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的五六个教授一起讨论,他们一致认为,如果现在做手术探查,丢肾的概率非常高,最优的方案是保守治疗。
当时,救治人员到了医院便进了小孩的ICU,听取了病情的汇报,看了检查和检验的结果,分析了病情,第一时间确定了初步治疗方案,受伤女孩最大危险来自腹膜后右肾损伤以及所形成的血肿。女孩是被狗咬伤的,属于特殊伤口,不能一期缝合,而大面积暴露皮肤裂伤的创面,有可能带来致命的水盐电解质紊乱以及营养和蛋白的流失。所幸女孩的生命体征比较平稳,各项指标并没有出现严重的危机值。朱育春表示, 女孩整个身体右侧多达20多处咬伤,最长的有8厘米,让人不忍直视。他能感觉到孩子父母的无助和悲伤。
此外,10月17日下午,朱育春再次在其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他也是两个孩子的爸爸,能够体会家长的痛苦和担忧,请大家相信医院一定会为小女孩提供全方位的救治。朱育春表示,他对养狗本身持中立态度,外出遛狗要牵绳,这是文明养狗的共识。
律师说法:狗主人可能要承担刑事民事责任
对于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考虑到本案的情况,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涉事犬只有主人或者饲养人,则他们可能涉嫌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犬只没有主人或者饲养人,仅为流浪犬,则基本可以不考虑刑事责任的问题。
在民事责任方面,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涉事犬只的主人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失等。此外,付建表示,小区物业有责任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秩序,包括采取措施防止狗咬人事件的发生等。如果小区物业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或者没有对违规养狗行为进行管理,导致狗咬人事件发生,小区物业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付建建议,在携带犬只外出时,需要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一定要由成年人牵领,以防止犬只伤人的情况发生。同时,还应牢记不得进入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人流集中的地方。
相关新闻:当地多所小学幼儿园发文明养犬倡议书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此事发生之后,当地多所学校、幼儿园向老师和家长发布文明养犬倡议。10月17日,崇州市锦江小学(幼儿园)发布文明养犬倡议书,呼吁老师和家长请勿在小区内饲养大型犬及有攻击性的犬只。遛狗时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及老人、小孩休闲的地方,避免狗只与他人同乘电梯,以免惊吓或伤及他人。看管好宠物,维护小区和谐等。
崇州顺金幼儿园发布倡议,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束上犬链,由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他人,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儿童、老人、孕妇等人群,避免伤人、打斗等意外发生。不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影剧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人同意。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送伤者到医疗机构救治。
崇州翰文幼儿园则倡议,自觉遵守《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依法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和安全免疫手续,不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不虐待、遗弃犬只,不在非法交易场所交易犬只,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管理。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束上犬链,由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他人,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儿童、老人、孕妇等人群,避免伤人、打斗等意外发生。不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影剧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人同意。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送伤者到医疗机构救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
校对/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