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贩子余华英因拐卖儿童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根据法院的认定,1993年至1996年期间她伙同他人在贵州、重庆等地流窜,共拐卖儿童11名。9月20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贵阳南明警方披露了一些抓捕余华英的细节,余华英为逃避侦查和打击,曾故意虚报姓名,审讯最初拒不承认犯罪事实。
被拐卖儿童多年后向警方报案 人贩子交代拐卖细节
2021年5月15日,来自河北邯郸的李素燕的DNA比对中贵州织金的杨桑英,结论为“存在同胞关系”,也就是杨桑英与千里之外的李素燕系胞妹关系。在全国打拐公益组织的协调下,李素燕前往贵州织金认亲,得知自己原名叫杨妞花,而其父母已在漫长的寻女岁月中抱憾离世。
2022年6月5日,杨妞花到被拐地所属公安机关南明公安分局报案,希望能早日抓到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
据杨妞花回忆,她辗转多地,来到南明公安时已是深夜,当时向阳警官接待了她,并连夜制作了笔录。当专案组民警摆出10张不同照片时,杨妞花一眼就辨认出嫌疑人余华英的照片,“三角眼、高颧骨、有点雷公嘴,这张嘴脸我死也记得!”
1994年冬天,5岁的杨妞花随父母、姐姐到贵阳打工谋生。当时居住在南明区麦秆冲附近一栋砖木结构的瓦房里,杨妞花一家四口住二楼,邻居住着一名35岁的妇女——余华英,并带着一名年龄与杨妞花相仿的女孩。在杨妞花父母白天外出务工的时候,邻居女孩和杨妞花一起玩耍,余华英借机拉近和杨妞花的距离。
29年后,余华英面对民警,清晰回忆起当时作案的经过,“我们在这里住了差不多有半个月的时间,都没有找到可以下手的小男孩,就把目标放在了租住在一楼的小女孩身上。”于是,余华英趁杨妞花父母外出务工时,借口带杨妞花出去玩,就将其骗至火车站,随后乘火车至河北邯郸。
“可能因为我是女孩子,加上身体羸弱,不好卖。”半过月后,余华英才将杨妞花卖出。也正是这段时间,杨妞花记住了这副面孔。
侦查员辗转多地追捕 人贩子曾虚报姓名躲避侦查打击
杨妞花报案的第二天,南明公安立为刑事案件侦查,并由贵州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牵头,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和南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但让专案组没想到的,案件的侦办比预想的艰难得多。
在侦查过程中,侦查员前往云南3次、前往河北4次、前往重庆3次,还多次前往省内都匀、遵义、毕节等地核实情况。
立案后,侦查员立即前往河北邯郸摸排线索,侦查员按照线索入村寻找到相关人员时屡屡碰壁,侦查员只好白天休息,趁晚上无人时潜入村子里,对照住户门牌号码,直接进户落实情况,寻找被拐受害者和案件关系人。
经过多方核实,得到的结果却让人大吃一惊,拐卖杨妞花的人贩子,不叫余华英,而叫“张芸”。而这名叫“张芸”的女子,因拐卖儿童在云南省大姚县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侦查员随即赶往云南大姚,调取“张芸”入狱时的黑白照片和指纹,经南明公安技术室民警认真比对,“张芸”与余华英为同一人。当时,余华英为逃避侦查和打击,故意虚报了姓名。专案组侦查员再次前往河北邯郸核实,确定“张芸”即余华英。随后,侦查员又前往重庆大足进行侦查,深入了解情况。
2022年6月30日晚,专案组侦查员向阳、曾凤龙、宋瑒将余华英抓获。鉴于案情复杂,为了找回更多被拐受害者,2022年8月4日,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余华英曾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面对民警审讯,余华英以为自己“经验足够丰富”,加之想到年代久远、公安取证困难,审讯最初,其拒不承认犯罪事实。而在侦查员收集的大量证据面前,余华英最终交待,其于1990年至2000年期间,在多地作案10起,拐骗11名儿童至河北邯郸卖出的犯罪事实。
案件回顾
“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案一审被判死刑 当庭表示上诉
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
实习生 徐滢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朱葳
校对/房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