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以下简称:VOCs)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臭氧(O3)等二次污染物的重要前体物,进而引发灰霾、光化学烟雾等大气环境问题。
近年来,国家陆续发布多项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产品标准,进一步加严了VOCs含量限值要求。随着行业技术进步,低VOCs含量的产品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按照衔接国标、行业领先、技术可行、市场可供的原则,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4月1日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 1983-2022),已于2022年10月1日实施。该标准对本市生产、销售、使用的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产品明确规定了VOCs含量限值要求,有效推动使用过程中VOCs减排。
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呼吁全市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1983-2022)组织生产,对投入销售的产品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在最小销售包装标志、产品说明书上明示执行该标准并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销售。全市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销售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质量符合DB11/ 1983-2022地方标准的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不得采购、销售不符合DB11/ 1983-2022地方标准的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产品。
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建议消费者和使用单位在选购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产品时,认真查看包装标识,确认所购产品执行DB11/ 1983-2022地方标准要求,不采购、不使用不符合该标准的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建议广大消费者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优先选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的产品,共同践行绿色健康消费,营造安全和谐生活环境。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