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两年多监督纠正 “减假暂”不当案件2万多件
南方都市报 2023-07-12 10:33

近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从2019年开始,全省检察机关已组织完成对全省监狱、看守所,以及63个社区矫正中心和435个司法所的巡回检察。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书面提出纠正“减假暂”不当案件20480件,被采纳20447件,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为99.842%。

据悉,近年来广东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主要业务数据连续两年排名全国首位,平安建设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工作考评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一档,多个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典型案例或精品案例。

推进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4年发现监管执法问题3955个

广东作为监管大省,监管场所和被监管人员数量均位居全国首位,法律监督任务繁重。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深入推进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努力为服务保障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广东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吴伟滨介绍,从2019年开始,历经4年完成对全省监狱、看守所,以及63个社区矫正中心和435个司法所的巡回检察,共发现监管执法问题3955个,检察履职问题339个,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896人,监督收监执行21人,累计制发检察建议979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28份,移送职务犯罪或违规违纪线索一批。

据悉,省检察院共组织开展4轮交叉巡回检察,在去年底首次实现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全覆盖。与以往仅实行派驻检察相比,发现问题数量大幅提升,一些深层次问题得以监督纠正、部分机制性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在直接巡回检察中,省检察院发现某监狱对重点罪犯涉财务性判项的执行把关较为宽松,未能充分体现最高法关于对有能力但拒不履行财产性判项且在监狱消费偏高的,依法从严掌握减刑的司法解释精神,对于其中2名“三类罪犯”移交市院提出再审建议,依法撤销原减刑裁定。肇庆市检察院在巡回检察中发现1名社区矫正对象在变更执行地后涉嫌漏管,经深入调查核实,办理了《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我省第一宗冒名顶替社区矫正服刑案。

坚决防止“提钱出狱”“花钱买刑”

派驻检察室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刑罚执行作为刑事诉讼的最后环节,能否做到公平公正,既涉及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也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减假暂”)案件的重点审查,坚决防止“提钱出狱”“花钱买刑”等司法腐败问题出现。

吴伟滨透露,2021年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共书面提出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20480件,被采纳20447件,采纳率达99.842%。

记者从会上获悉,广东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紧抓考核、提请、裁定三个关键节点,联合制定《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细化服刑人员的悔罪表现、立功表现等考核细则和相应的监督规则。同时,派驻检察室提前介入,对刑罚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意见同步进行检察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两地巡回检察应用数字模型

高效精准发现违法违规线索

数字检察是提升巡回检察法律监督质效的重要路径。广东检察机关加强刑事执行检察法律监督模型的构建研究,探索大数据在巡回检察中的实践应用,高效精准发现违规违法问题。

广州市检察院研发“监狱巡回检察数据分析模块”,编制狱侦、狱政、狱情数据分析辅助软件,将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数据按照逻辑关系和法定条件进行数据碰撞,实现数据智能运算和分析比对结果一键生成、智能推送,从中排查出需要进一步查核的线索或疑点。在2022年开展的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中,该院运用该软件分类收集并筛查相关数据近20万条,智能推送需重点查核监督线索427条。

茂名市检察院研发“巡回检察智能化监督模块”,对庞大的教育改造和监管执法数据进行重新整合,通过要素筛查、数据碰撞、异常统计等数字检察方式,快速查找重点问题案件和违规违法问题,在交叉巡回检察中运用该模块发现监狱监管执法问题31个,涉嫌违规违法问题线索27条。

作为全国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试点单位,2018年,广东省减刑假释协作办案平台正式启用。服刑罪犯的身份资料、诉讼资料,以及减刑、假释的提请、审查、裁定等法律文书通过协办平台逐级传递,切实做到对执法办案和考核奖励中的重要事项、重点环节,实行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实现了减假案件网上协同办理和网上全程监督,从制度和技术上确保监督到位。

案例

检方不同意提请假释罪犯 监狱采纳意见

罪犯刁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赔272万元。该犯在考核期间获得考核分4686分,折换成表扬7个,罚金5万元已履行完毕;责令退赔272万元,已强制拍卖该犯名下的一处房产,并且执行了72万元。区司法局的社区评估意见表示刁某某适合接受社区矫正,刁某某所在监区根据其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对其提请假释。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派驻监狱检察室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发现该犯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较大,服刑期间存在不服从警察指令,改造态度不够端正的情形,且其财产性判项尚未履行完毕。经综合研判认为,拟建议监狱对其假释予以退案处理。

为进一步增强假释案件提请审查的公开透明度,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6月就服刑罪犯刁某某提请假释案件举行公开听证,邀请3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3名听证员经闭门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

2022年7月,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向监狱发出减刑(假释)提请活动检察意见书,对刁某某不同意提请假释,监狱对此意见予以采纳。

数读

采纳率99.842%

2021年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共书面提出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20480件,被采纳20447件,采纳率达99.842%。

从2019年开始,全省检察机关已组织完成对全省监狱、看守所,以及63个社区矫正中心和435个司法所的巡回检察。

从2019年开始,历经4年完成对全省监狱、看守所,以及63个社区矫正中心和435个司法所的巡回检察,共发现监管执法问题3955个,检察履职问题339个,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896人,监督收监执行21人,累计制发检察建议979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28份,移送职务犯罪或违规违纪线索一批。

文/杨伽 王瑜玲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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